在很多人眼里,
但你知道嗎?現實中有很多膚色“體面”的崗位,其實根本就不屬于公務員編制!不僅待遇差、低,甚至連職業前景都非常有限。
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四常被誤認為是公務員的“偽公務員”崗位。看完你就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鐵飯碗”!
第一類:輔警與協警——穿著警服也不是“真警察”!
大街上,你經常能看到穿著警服、在路口執勤或維持治安的人。很多人以為他們是正式的公安系統編制內的警察,但其實大錯特錯!
他們中的大部分,其實是輔警或協警!
有什么區別?
輔警:有機會通過定向招錄成為正式警察,但公眾感到茫然。
協警:完全是臨時雇傭,幾乎沒有轉正的可能。
待遇如何?
工資普遍偏低。
無法享受公務員編制的各種福利與。
工作性質多為協助履行、維護治安,沒有執法權。
可怕的是,很多人辛苦工作多年,依然是“臨時工”身份。面對危險、處理突發事件,卻得不到相應的待遇與保障。
這群人雖然不是“真警察”,但他們的孤獨與責任同樣不可忽視!
第二類:社區服務人員——啟動“政府工作”,實則“合同簽訂”!
走進社區,你會看到很多穿著工作服、帶著政府標識的工作人員在幫居民處理問題、組織活動。
很多人誤以為他們是“政府編制內”的公務員,但實際上,他們只是社區服務人員或社會工作者。
真相是什么?
工資由政府撥款,但沒有正式編制。
大多數崗位屬于“合同工”性質。
工作內容包括:社區矛盾、幫扶困難群體、組織活動等。
為什么容易誤以為是“公務員”?
因為他們的工作內容確實與政府公務員掛鉤,而且工作服上也印有“政府”字樣。但實際上,他們并不享受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很多社區服務人員甚至連五險一金都不裝備,工作壓力大,收入卻很低。
第三類:法院書記員——法庭上的“記錄員”,卻是臨時工?
在電視劇里,我們總能看到法庭上有這么一個人:敲著鍵盤,記錄庭審的全過程。
沒錯,他們就是法院書記員。很多人都以為這份工作是**“高大上”的公務員崗位**,但實際上,大多數法院書記員并不正式屬于編制!
為什么?
法院案件數量巨大,編制內人員顯然不夠。
很多書記員都是通過臨時聘用或勞務派遣的形式進入法院工作。
雖然工作內容與正式書記員幾乎相同,但待遇差距卻極大。
問題在哪里?
工資低,晉升無望。
不享受公務員的福利。
只有極少數人能夠通過考試或轉崗成為正式編制。
如果你以為法院書記員就是“鐵飯碗”,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第四類:村委會干部——農村的“領頭羊”,卻是“無編制”!
很多農村的村委會干部,在眼中就是**“一個片段”**,村里的大事小事幾乎都要找他們解決。
但你知道嗎?村委會干部的工作雖然重要,但根本不屬于工資編制!
他們的真實情況:
大多數村干部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屬于基層自治組織的成員。
工資待遇不穩定,甚至很多村干部根本沒有固定工資。
沒有正式編制,也沒有社會保障與預期機制。
為什么很少有人知道?
因為村干部的工作內容涉及村莊管理、土地規劃、扶貧政策等,聽上去就是“政府的活兒”。但實際上,他們的身份只是“自治組織的管理者”,和公務員編制完全無關。
他們承擔了巨大的社會責任,卻得不到應有的待遇與保障!
總結:這四類人根本不算“公務員”!
輔警與協警:穿著警服,卻沒有執法權與編制。
社區服務人員:原來是政府崗位,實戰“合同工”。
法院書記員:記錄法庭全過程,卻是臨時聘用。
村委會干部:農村基層的領導者,卻沒有公務員身份。
你還覺得這些“表面光鮮”的崗位是“鐵飯碗”嗎?
對年輕人來說,考公務員=穩定+高薪+體面。但在實際職業時,不能光看表面,而是本質!
無論你是否追求編制,這些戰線的存在本身就是社會的組成部分。也許它們待遇不高、保障重要不全,但也為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貢獻了不可忽視的力量。
你覺得這四類“假公務員”該不該被納入編制管理?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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