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這一政策的出臺,不僅是對教育改革的積極探索,也是促進消費、提升家庭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
早在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就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秋假。這些政策為中小學春秋假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方案提出,保障休息休假權益。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執行情況作為工會維護職工權益的重要內容。地方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對各單位休息休假制度執行情況的常態化監督,并將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作為重點監督內容。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實現彈性錯峰休假。依法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不得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相關知識
根據《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今后中小學增加春秋假。實行長短假期有助于學生在學習期間有張有弛,勞逸結合,提高學習效率。2014年,杭州市中小學在全國率先進行放春秋假試點。
2019年12月12日,在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發布的《關于改善節假日旅游出行環境促進旅游消費的實施意見》中指出,在保證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結合氣候環境等情況統籌寒假、暑假時間,制定出臺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的辦法,引導職工家庭在適宜出行的季節帶薪休假。
由于學校假期調整涉及社會、家庭等方方面面,從探索情況看,大部分地方在實際操作中均持積極而謹慎的態度。關于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實施春秋假,還需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研究,深入評估。
全國大部分省市學校仍未落實春秋假的相關政策。不過,也有一些地區正在試行春秋假,例如浙江省杭州市自2014年起在全國率先進行中小學春、秋假試點。2020年杭州市中小學生春假時間為5月1日至5月5日,秋假時間大多集中在9月28日至30日期間,有的城區明確秋假由學校自行安排,可組織學生秋游、運動會或參加第二課堂活動等。2015年起,浙江嘉興市、溫州市也推行高中“學段制”的教學安排,以2015學年為例,溫州市普通高中學校開學時間從9月1日調整為8月25日,其中第一學段為8月25日至11月1日,11月2日—8日放秋假一周。第三學段為2月17日(正月初十)至4月底學考結束,5月2日至8日放春假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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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國家稅務總局、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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