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推動永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建設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相關要求,應與周邊建筑物、景觀(風貌)相協調,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具備發電設備安裝條件,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建設的,應滿足建筑物結構安全、消防、防水、防風、防冰雪、防雷、防洪等有關要求,預留運維空間。建設場所必須合法合規,手續齊全,產權清晰。
以下情形不得建設分布式光伏
1.已掛牌的歷史建筑(含歷史風貌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文保點)。
2.政府已下發拆遷計劃區域內的建筑,五年內規劃拆遷的建筑。
3.永久基本農田的設施大棚。
4.河道、湖泊、水庫和水工程管理范圍內(含前述范圍內歷史存留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屋面或上空),河湖岸線開發利用區以外的區域,以及在河湖岸線開發利用區的生態藍線范圍內未能通過防洪影響評價的光伏發電項目。
5.違法違規建(構)筑物。
6.已鑒定為C、D級的危舊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的建筑,相關安全規定不得建設的其他場所。
7.增設光伏設施后,將超過規劃限高或航空限高要求。
原文如下:
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永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
為推動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擬印發《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永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將《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永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公開征求意見時間
2025年3月11日-3月18日。
二、反饋意見形式
(一)網站反饋:在永安市政府網站,點“互動交流”欄目,在本公告下的“征集內容”內直接填寫后提交。
(二)電子郵件反饋:yajwtzk@126.com
(三)書面意見反饋請寄至:永安市發展和改革局405室,郵編:366000。
(四)聯系電話:0598-3818036,聯系人:陳小煒。
附件: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永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永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1日
來源:永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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