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正式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明確了全市2025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為貫徹落實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引導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民辦教育資源豐富、滿足學生及家長多樣化選擇、提供個性化需求等功能的作用,市教育局持續支持民辦教育發展,進一步優化民辦普通中小學校招生政策,可以概括為“兩優化”“三支持”舉措。
優化招生計劃設置
市教育局指導并支持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區域民辦學校總體情況調控招生計劃,支持辦學質量好、市民認可度高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只增不減”,持續提升學生和家長的獲得感。
優化民辦學校空余計劃錄取
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后如有空余計劃(含未完成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或因家長放棄已有民辦學位尚有空余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開展空余計劃錄取,空余計劃錄取的學生與第一次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民辦學校空余計劃錄取須持續堅持“三不”要求,即不超計劃錄取、不超標準收費、不掐尖招生。
支持擴大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學校范圍
原有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民辦學校可繼續享受該政策。支持因分類登記造成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在同一宗土地由同一舉辦者舉辦的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均可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內愿升盡升。
支持民辦普高投放區域內指標到校生
支持符合條件的民辦普高向本區(市)縣內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投放區域指標,具體辦法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公辦學校制定。
支持招收集團內指標到校生
支持同一舉辦者舉辦的民辦普高可在成都市域的集團內其他初中學校招收跨校直升生。民辦教育集團負責統籌協調集團內跨校直升學校對象及名額,制定學生跨校直升工作方案。
◎ 內容來源于成都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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