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聚焦百姓所急所盼,以“如我在訴”意識辦好民生案,持續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消費是民生所系,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2022年以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法院共受理各類涉及消費糾紛案件兩萬余件,涉及食品安全、醫療美容、網絡購物、教育培訓、健身娛樂等多個領域,均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重慶五中院及轄區法院立足新形勢新需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通過統一裁判尺度審理消費糾紛案件、創新舉措融入社會治理、多形式開展法治宣傳等方式,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進一步規范消費市場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從維權無門到撐腰保護:依法審判增強消費者維權“底氣”
交易主體模糊化、商品信息不對稱、維權路徑不清晰等問題,常常導致消費者陷入“維權無門”的困境。重慶五中院及轄區法院通過精準適用法律、明確責任邊界,不僅為消費者“撐腰”,更以規則引領增強其維權信心。
鄭某是榮昌區一加油站的老客戶,三年多時間里共加油54次。2023年10月,該加油站因長期破壞加油機計量器具準確度、銷售油量短缺,被行政機關處罰。鄭某因此認為加油站對其亦存在“缺斤少兩”的欺詐行為,遂起訴要求退還加油款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榮昌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加油站承擔行政處罰不影響消費者依法要求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加油站故意破壞加油機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已持續四年有余,其行為構成消費欺詐,遂判決支持鄭某訴請。
“本案突破之處是在行政機關已認定加油站長期違法的基礎上,由經營者自證未對特定消費者實施欺詐并承擔不利后果。這一突破降低了消費者維權門檻,有望解決成品油銷售中隱蔽作弊、舉證難的核心痛點。”該案承辦人龍靜表示。
“伴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消費案件辦理面臨新情況、新問題,常常需要法官作出新突破。”重慶五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蒙洪勇表示,為統一裁判尺度,提升轄區法院法官辦理消費維權案件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重慶五中院定期舉辦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業務培訓會,組織資深法官就最新法律法規解讀、典型案例分析、類案裁判中經常遇到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進行授課。
重慶五中院承辦全市法院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司法解釋研討座談會。尚博 攝
綦江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君平就是這類培訓的受益者。
王某曾通過社群團購小程序在“供貨團長”李某處購買一臺智能無線洗地機,并支付了貨款。因李某未按時發貨,王某發起退款申請,“幫賣團長”陳某通過后臺同意退款,小程序顯示全額退款。但王某未收到退款,遂提起訴訟。
案件來到王君平手里,“在網絡社群團購模式中,售后鏈較長,交易涉及主體較多,重慶五中院曾就相關問題對我們進行過培訓。”他發現,該小程序退換貨需“幫賣團長”形式同意,后由“供貨團長”決定是否售后處理,“所以,李某是交易的實際收款方及履約主體,需要履行發貨義務或退還貨款。”法院遂判決李某退還貨款。
“明確責任主體及責任承擔方式是審理新型網絡購物模式下消費維權案件的重點,重慶五中院培訓聚焦消費領域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為我們審理相關案件提供了方向指引,案子審起來高效多了。”王君平表示。
永川區法院干警將車載便民法庭開進萱花小學,指導同學們開展了一場買賣合同糾紛的模擬庭審。資料圖片
從個體維權到社會共治:公益訴訟織密消費者權益保護網
當前,虛假宣傳、產品安全隱患、不公平格式條款等侵權行為頻發,嚴重損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022年2月起,王某、杜某二人為獲取利益,將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服裝銷往川渝部分地區。
川渝兩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認為二人行為不僅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還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破壞了市場秩序及消費環境,遂聯合向重慶五中院提起公益訴訟,要求二被告登報公開道歉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王某、杜某銷售假冒品牌服裝,其行為符合消費欺詐的構成要件。但其消費受害者為不特定群體,訴訟能力參差不齊,難以形成維權合力。”重慶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長劉用輝說,公益訴訟劍指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重慶五中院開庭審理川渝兩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尚博 攝
在闕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被告人闕某因銷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保健品,被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9.5萬余元,并登報道歉。
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訴劉某甲、劉某乙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中,二被告因通過網絡向不特定對象銷售含有非法添加物的減肥糖片,被重慶五中院判決登報道歉和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2022年以來,兩級法院妥善辦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聯合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人民檢察院織密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為優化消費環境、拉動消費升級提供了司法保障。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中,渝中區法院法官就涉案假冒偽劣產品向市民介紹侵權商品的鑒別方法及購買后的維權途徑。成虹霞 攝
“消費者對于假冒偽劣產品的辨別能力是有限的,個人無法有效遏制這類大規模、系統性的侵權行為。公益訴訟集各方之力嚴厲打擊系統性侵權行為,可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強化違法懲戒、推動規則完善。”重慶五中院民一庭庭長熊學慶說。
江津區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公安局開展贓款追繳及侵權假酒集中銷毀專項行動。圖為法官與檢察官現場確認案涉商品無誤。吳京烝 攝
從事后救濟到事前防范:法治宣傳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
上醫治未病。如何讓消費維權從“事后救濟”向“事前防范”轉變?重慶五中院及轄區法院推動司法實踐與法治宣傳深度融合,通過多種形式的“以案釋法”,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維權素養和風險防范能力。
王某曾被某家電服務部工作人員推銷,安裝了一款手機購物APP,并充值了12800元。工作人員宣稱在該APP中購物價格便宜,充值一定金額后除了可以在其自營商城購物外,還能在其他網購平臺使用。
但王某使用后卻發現上述內容無法實現,而某家電服務部也關了門,遂聯合與其有同樣遭遇的十人,以被欺詐為由訴至法院。
大渡口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某家電服務部系某商務公司授權的該APP推廣商,依據充值積分的使用模式及本身屬性,可以認定王某等人與某商務公司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工作人員故意告知虛假信息,導致王某等人誤會該APP商品價格低、充值無風險,構成欺詐。遂判決撤銷某商務公司與王某等人間的合同關系,由該商務公司、某家電服務部連帶向王某等人返還相關款項。
“該案判決適用了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促進購物APP的合法運營、規范預付式消費行為、維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具有示范效應。”承辦法官劉毅稱。
鑒于此,重慶五中院將其作為2023年度兩級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向公眾發布。
近年來,每年“3 · 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重慶五中院均會向社會發布一批上一年度兩級法院辦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案例涵蓋不同的消費場景和法律適用問題,提醒消費者依法、理性維權,引導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助力打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熊學慶表示。
巴南區法院法官在重慶“巴渝之聲”直播平臺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普法宣傳。資料圖片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2024年3月14日,巴南區人民法院時任副院長劉秀榮等法官通過重慶“巴渝之聲”直播平臺,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在線為消費者答疑解惑。
“大爺大媽買種子肥料的時候,一定要擦亮雙眼,謹防上當受騙!”近日,永川區人民法院干警走進轄區何埂鎮開展法治咨詢,讓購買農資的消費者不上當,用上“放心種”“放心肥”“放心藥”。
司法裁判是糾紛解決的終點,更是法治教育的起點。兩級法院堅持多形式“以案普法”,將晦澀的法律條文轉化為百姓能明白的維權指南,讓消費者沒有后顧之憂。
從個案辦理到社會治理:延伸職能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
隨著消費環境日益復雜、市場主體更加多元化,如何將個案裁判轉化為社會治理的“法治方案”?重慶五中院及轄區法院在化解糾紛外進一步延伸職能。
重慶五中院聯合巴南區法院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治咨詢活動。尚博 攝
“以為來了個大客戶,哪想到卻惹了官司。”南岸區農產品個體戶陳某,因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地理性特色農產品竹筍,被“職業打假人”告上法庭。
案涉特色農產品由產地竹筍個體作坊采用民間傳統加工模式生產,存在工藝落后、技術薄弱等問題,導致相關檢測結果未達標。
“如果當地傳統竹筍生產模式不作整改,很可能引起‘職業索賠’潮,這對當地竹筍產業發展來說,無疑是一大阻礙。”南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葉竹芊說。
于是在結案后,南岸區法院向當地監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和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幫助生產者改進產品配方,加快加工方式的技術升級。
隨著司法建議的迅速落地,當地15家竹筍生產企業逐步完成了工藝整改,竹筍保鮮工藝升級為恒溫烘干技術,中國竹產業協會更是將地方標準上升為團體標準,助力竹筍產業轉型升級,形成集中化、標準化產業集群。
該案被寫入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成為人民法院推動食品安全治理與鄉村全面振興的典型司法樣本。工作報告認為,該案“促推行業工藝升級”,實現了“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與產業長遠發展雙贏共贏”。
類似的例子在重慶五中院轄區還有很多。
為規范民宿行業發展,轄區網紅景點遍布的渝中區人民法院積極助推區政府出臺網約房管理辦法,完善“大綜合一體化”城市綜合治理體制機制,并依托“旅游巡回法庭”,聯合區市場監管、文旅委等部門設立“旅游糾紛調解委員會”,共同開展民宿糾紛治理工作。
為減少轄區預付式消費糾紛案件,九龍坡區法院開設消費者權益案件“綠色維權通道”,設置專門團隊以快審快結方式集中辦案,高質高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旅游安全領域存在國家標準有遺漏的問題,重慶五中院提出完善旅游安全國家標準、加強監管旅游經營者的司法建議,被國家標準化委員會采納,推動了旅游行業的規范化發展。
通過個案辦理深挖共性問題,以司法建議、聯動機制創新等為抓手,兩級法院有效實現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與引導經營者合規經營、推動產業升級的平衡統一,切實做到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未來,隨著新業態司法規則體系的完善,司法必將為消費升級撐起更廣闊的天空。“我們將始終以新時代司法理念彰顯人民法院對消費市場的規范振興,以法治之筆繪就消費新圖景,讓每一筆交易都有法治護航,讓每一次消費成為高質量發展的生動注腳!”重慶五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胡紅軍鄭重說道。
代表委員點評
平等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商場品類銷售一部資深主管龔定玲
消費是經濟增長的核心引擎,消費者權益保護則是激發市場活力的基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重慶五中院帶領轄區法院立足新形勢新需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不斷創新舉措融入社會治理,通過司法建議促進規則之治,強化普法宣傳防范糾紛發生,進一步提振消費市場信心,構建起“敢消費、愿消費、放心消費”的消費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司法動能。
精準界定消費者“差評”的合理與惡意
全國政協委員、中豪律師集團董事局主席袁小彬
重慶五中院每年發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我都會看,特別是其中一些新類型案件。比如說,在“打卡式”消費漸成風潮的情況下,不少人消費后喜歡在社交平臺發布針對商家的點評,向網友“種草”或“避雷”,部分商家認為負面評價損害了自身名譽權,由此引發差評官司。
2024年發布的一起涉“差評權”典型案例,法院精準界定消費者點評的合理與惡意的邊界,一審判決后當事雙方均服判息訴,不僅對類案辦理有指導意義,也引導經營者與消費者理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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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報·5版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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