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江蘇吳中醫藥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蘇吳中,代碼:600200)證券虛假陳述案取得新進展,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我們已代理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
案情回溯,2025年2月26日晚,江蘇吳中醫藥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蘇吳中,代碼:600200)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暨風險提示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司法解釋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根據證監會立案公告等初步證據,部分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起訴。”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2月26日前買入江蘇吳中(600200)股票,并在2025年2月2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首次買入該股票之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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