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海底撈賠款的事情還有后續,不過這件事情跟海底撈沒太大關系,而是跟人性有關了。并非事件本身,而是關于賠償金的分配問題。
那位說了,誰付了錢提交了就自動退到銀行卡了。不過之前出過有人吃飯是黃牛買的單,結果如果不是這個顧客先找到海底撈,那這個10倍賠償可就進了黃牛的錢包,估計要都要不回來!
這次事情更離奇。陳晨(化名)作為請客者,和幾個朋友一起組團去海底撈吃的飯,然后收到了海底撈賠償的5600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當天同桌吃飯的朋友竟然明確表示希望平分這筆錢。
面對這樣的要求,陳晨果斷拒絕,并表示:“這錢我不會分!”有網友直接說:“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我要是被請客者我都不好意思開這金口,帶著嘴巴過來吃飯,完了還想著占便宜,夢也不是這么做的啊!”
那么賠償金到底該不該平分?
大家都有各自的意見。大多數人對陳晨的決定表示支持,認為朋友的要求實在不合理。有網友說:如果是我請客買單,那就應該我自己一個人得賠償金,為什么要分給同桌人?如果是AA制的話,那就平分。
還有網友表示:“這朋友也太會算計了吧!吃飯的時候沒見你掏錢,賠償金倒是惦記上了,真是刷新了我的三觀。”
當然,也有少數人認為,既然是大家一起吃飯,賠償金平分也無可厚非。有網友表示:我覺得該分賠償金,因為吃飯的人的權益都收到了損害。難道你的朋友對于這件事只能自認倒霉嗎?如果你們之間的感情是真的好,你甚至應該主動提出給他們賠償金,他們提出要賠償金,也無可厚非。
還有網友認為:應該是海底撈分別給每個用餐人賠款,而不是給其中一個人,然后私下再分。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分跟別人。而海底撈應該再給另幾個用餐人賠償!
但是這樣處理的話,海底撈的工作量會非常龐大,而且根本無法找到用餐人的信息。所以這種觀點很快被其他網友反駁:“賠償金是針對請客者的補償,跟其他人有什么關系?難道吃飯的時候你也給了海底撈聯系方式?”
其實筆者以為,對陳晨來說,這不是好事么?才5000塊就讓他們看清彼此的本質,現在知道這些朋友的成色,總比遇到事情再知道要強的不是一點半點。這類朋友遇到事情不幫忙已經是謝天謝地了,說不定還會落井下石一番,然后再踩兩腳。
而有律師表示,海底撈的賠償金是針對請客者陳晨的補償,與同桌吃飯的朋友無關。陳晨作為請客者,有權自主決定如何處置這筆賠償金,朋友并沒有權利要求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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