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參加舉報“車窗拋物”有獎活動卻遭到獎金縮水,為討要數萬元的有獎舉報獎勵金而維權的事情引發了眾多網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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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報曝光了一起新聞,廣西柳州的全先生非常委屈,認為自己按照要求進行了舉報,但是卻沒得到相應的獎勵。
事情的起因是柳州在2021年4月的時候展開了“車窗拋物”的一項活動,為了杜絕車窗拋物的惡劣行為,柳州當地的市場管理局聯合交警部門開展了全民參與活動。
群眾可以對車窗拋物行為進行抓拍和舉報,只要經過官方核實是真實的車行為,舉報的群眾可以獲得100元的獎金。
新聞報道
而這個活動引起了當地很多群眾的參與,官網也收到了大量的實名舉報,但是萬萬沒想到,柳州的全先生卻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原因是自己的參與的舉報,只得到了700元的獎勵。
全先生的代理人告訴記者,自己當時提交了268份舉報,經過核實都是有效的,但是自己只收到了700元得到獎勵
但是按照官方的說法,自己可以領到26800元的舉報獎勵,但是多次咨詢和申請都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
全先生提供的兌現書
很快在2021年14月28日時后,官方對規則進行了更改,從之前的不限量舉報,到最后一個人一年最多獎勵1000元。
這讓全先生非常不服,并找到了楊先生進行委托,希望對方能夠幫助自己維權。
而楊先生找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得到的結果是申請人說職業舉報人,是為自身牟取不正當利益,并不具有行政復議的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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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回答,全先生自然是不服的,全先生認為這種多動規則就應該說到做到,要知道車窗拋物發生在一瞬間,基本上就沒有人能夠反應過來,事情就已經結束了,想要抓拍到一瞬間,是很難的一件事,這件事本身就很難執行。
而自己之前有過很多年的攝影經歷,所以有比較好的攝影設備,所以才能夠捕捉到有效的不文明行為,如果不按照規則兌獎,就是耍賴,那么這個有獎活動幾乎就成了“作秀”,因為除非有人專門頓時蹲點,要不然根本就做不到。
記者采訪
雙方對彼此的說法都非常不服,而有網友認為在全先生數據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應該按照原有的規則給人兌獎。
但是也有網友認為就不應該給,因為普通人拍一個都難,更別說全先生一個人拍了二百多份,像這種職業打假人本身就不應該領取獎金。
網友評論】
關于全先生是否可以正常兌獎的討論度,網上的爭論也是愈演愈烈。
隨后,湖南日報的記者聯系到了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這項活動的開展目的就是讓廣大群眾意識到“車窗拋物”的危害,全民進行參與。
網友評論】
但是全先生在2021年4月11日到2021年4月28日,短短十幾天的時間之內,就提交了268份,有效車窗拋物違法行為的相關視頻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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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顯是超出正常范圍,是職業舉報人,作為職業舉報人有他們的行為就是以舉報為手段,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是不在“適用范圍之內”的,所以全先生在后續申請復議的時候被駁回了。
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認為,全先生的行為嚴重化違背了當初開展活動的目的。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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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全先生并不棘手這種說法,全先生的代理人告訴記者,自己的當事人認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自己也沒有做什么違法亂紀的事情,是按照當初活動規則進行。
而這種類似于社會上的懸賞行為,不應該說變就變,就是因為自己提交的過多,就懷疑自己的身份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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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告訴記者,專業不等同職業,如果一個普通人有過強的專業素養,得到的結果絕對會比普通群眾的成果要高,而且全先生也是響應號召,按要求兌換獎勵也是加強了相關部門的公信力。
而全先生的維權行為也持續到了2025年,在2025年1月初全先生向當地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不過相關部門依法駁回復議申請。
記者采訪
有網友認為關于職業打假人和舉報人對社會有一定的幫助不能一棍子打死:“人家舉報違法行為,你又有獎勵機制,你就得給錢啊,你只要不賣假貨哪還有職業打假人,如果嫌棄獎勵給的多,可以讓車窗拋物的人進行罰款,這樣錢也不需要有關部門出,自己就形成了循環了。以后肯定沒人敢賣假貨,或者車窗拋物。”
網友評論
但有網友不這么認為:“群眾對不文明行為的痛恨不應成為放縱職業舉報、打假的借口,我們看到舉報、打假已經成為個別人的牟利工具,“農民賣150份扣肉被判賠五萬”的案例多的很,職業舉報應該被監管和規范,當他們牟利不受約束時,老百姓就要遭殃了”
盡管大家討論不斷,但要清楚明白,職業打假人的出現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擠占,大量重復性、小額訴訟消耗法官精力,延緩重大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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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生存壓力增大,消費者對“惡意索賠”標簽產生疑慮,商家為自保抬高產品價格,形成惡性循環。
其次就是部分打假人通過“買一賠十”策略牟利,而非真正關注公益,到最后更是會形成灰色產業鏈。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又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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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交匯點法治頻道官方賬號”——(男子參加"有獎舉報車窗拋物”活動,舉報268起車窗拋物的違法行為,26800元獎金僅兌現700元遭質疑,當地:他是職業舉報人,為不正當牟利)
信息來源:“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官方抖音賬號”——(男子參加"有獎舉報車窗拋物”活動,舉報268起車窗拋物的違法行為,26800元獎金僅兌現700元遭質疑,當地:他是職業舉報人,為不正當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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