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汐溟
當事人共同投資,合作拍攝影視作品,一方支付投資款后發生合同解除的情形,如投資被用于影視作品的拍攝,且能呈現一定的成果,如影片已經殺青,則該方當事人訴請返還投資款具有賠償損失的性質。若解除時投資款未被實際用于影片項目,此時訴請返還投資款則具有恢復原狀的性質。
甲乙簽訂電視劇合作投資合同,約定雙方共同投資該劇,甲出資60%,乙出資40%,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該劇收益及版權。關于物料的交付,涉案合同約定:甲應向乙提交以下文件和物料:該劇后期過程中,在完成任意一集完成母帶時,立即交乙審看,以及時修改存在的技術問題,保證完成片的技術質量;攝制完成,送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審查的同時,提供一套完整的劇照及宣傳材料;獲得發行許可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供如下全部所列的其他資料:高清晰簡體字幕版和高清晰無字幕版母帶。關于發行,涉案合同約定:由乙負責該劇中央電視臺首輪發行工作并享有該部分發行收入15%的發行費,甲負責該劇除中央電視臺首輪發行之外的其他發行工作并享有該部分發行收入15%的發行費。
簽約后,乙依約支付投資款,但甲在乙簽約之前曾與丙簽訂合作投資合同,且因其與丙合同糾紛致訴,法院判決該劇版權完全由丙享有。此外,甲并未向乙交付物料,致使乙也無法發行該劇。乙通知甲解除合同,并要求甲退還投資款,乙的主張是否有法律依據?
涉案合同約定,甲乙共同出資拍攝電視劇,按出資比例共同享有版權及收益,涉案合同應為合作創作合同性質。甲乙通過涉案合同建立了合作拍攝發行電視劇的合作關系,作為投資方,乙的的合同目的有二:一為通過投資取得該劇相應版權,二為在此基礎上通過發行獲得經濟收益。后者以前者的實現為條件,如無版權,則發行權授權無法取得,前者的喪失會導致后者無法實現。事實上,履行中,乙的兩項目的都已經落空,即該劇版權被判決確認為丙所有,乙雖然對影片出資,但未獲得相應的版權;甲并未向乙交付物料,乙也未完成影片的發行。乙行使解除權具有法律依據,能產生解除的效力。
關于解除的法律后果,該案中,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甲根本違約所致,甲對解除的結果負有過錯并應承擔責任。依據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并非對一切合同解除的情形均適用,應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而確定。
恢復原狀是有溯及力的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當事人基于合同發生的債務全部免除的必然結果?;謴驮瓲畎l生在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的情形,以給付時的原物及其孳息返還為標準。
通常情形下,在合作創作合同關系中,投資被用于影片拍攝,并以拍攝成果形式呈現,在解除時無恢復原狀的可能。但在該案中,乙向甲支付投資款,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但是甲受領投資后并未將其用于電視劇的拍攝,即甲并未實際履行合同義務,乙的投資并未發生形態改變,具備返還的可能。此外,甲根本違約,乙獲得版權并發行該劇的兩項合同目的都未能實現,在與甲的合作中,乙未獲得任何收益,具備返還的必要。
故而,在合作創作合同關系中,如合作拍攝影視作品,當事人應該共擔風險,在解除時投資款能否足額退還存在不確定性。如果一方支付投資款,但另一方未將投資用于合作影視作品的拍攝或其他相關用途,且支付投資款的一方未獲得合同利益,則解除時返還投資款的主張具有恢復原狀的性質。
本文案例改編自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1)京0101民初17537號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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