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直播間搶購 "全網最低價" 時,可曾想過可能遭遇價格欺詐?據統計,我國每天產生 2 億件快遞,但每 10 個網購者就有 3 人遭遇過消費糾紛。從直播間的 "骨折價" 到掃碼點餐的強制授權,這些看似平常的消費場景,其實都埋藏著法律雷區。趁315消費者權益日,我們清點一下身邊的消費陷阱。
首先是網絡消費,直播間里主播聲嘶力竭地喊著"全網最低價",某網紅主播曾在直播間宣稱 "原價 1999 元的產品,今天只要 999 元",之后卻被證實無法提供原價依據,最終因虛構原價被罰款 20 萬元。這類 "先提價后打折" 的套路,其實已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20 條關于價格明示的規定。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不僅可以要求 "退一賠三",還可通過 12315 平臺投訴舉報。
那網友就說,我線上消費容易被騙,線下消費總不能出問題吧?哎,你還別說,這些陷阱真是防不勝防,線下消費同樣暗藏玄機。你比如說,北京三中院曾審理一起典型案例:某餐廳要求顧客掃碼點餐時必須關注公眾號并授權通訊錄權限,否則無法下單。法院最終認定該行為侵犯顧客個人信息權益,判決餐廳賠償 5000 元。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商家收集信息應遵循 "最小必要" 原則,掃碼點餐強制授權已涉嫌違規。
到這,你以為結束了嗎?還有更令人警惕的是某電商平臺的外包客服案。平臺當時頻發 "刪評騷擾" 投訴,警方調查發現外包客服利用系統權限竊取差評用戶信息,通過中間人轉賣給黑產公司牟利。最終涉事人員因觸犯《刑法》第 253 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案件辦結后,雖然涉事平臺緊急升級系統,將客服界面的手機號自動打碼,但技術防護的 "銅墻鐵壁" 仍難敵人性的弱點。
當然,也不能因此不敢消費,畢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在不斷進階升級。在法律層面,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引入 "舉證責任倒置",網購平臺需自證商品來源合法。比如,杭州互聯網法院曾據此判決一起售假案,商家全額退款并承擔檢測費用。《電子商務法》第 38 條也明確平臺連帶責任,北京朝陽法院去年判決某二手平臺因審核疏漏承擔 30% 賠償責任。當然,數字時代的消費維權,也離不開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在個人層面,面對APP過度索權,記住"最小必要原則",導航軟件要麥克風權限、修圖APP要通訊錄權限都有可能違規。今年3月工信部還通報了15款違規APP中,有7款因此下架整改。
每一次理性維權,都是在為清朗的消費環境添磚加瓦。這個 315,讓我們共同守護數字時代的消費尊嚴。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且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