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開始!”
上午9點,隨著現場指揮長一聲令下,挖掘機轟鳴聲響起,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檢察官的監督下,在村干部的見證下,本次執行行動正式拉開序幕。
多年鄰居起紛爭
據悉,申請執行人孔某、潘某與被執行人蘭某本是鄰居,但因蘭某占用孔某、潘某0.13畝承包地用于修建自家房前地壩產生糾紛,經村委會協商調解無果后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孔某、潘某享有案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判決蘭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拆除地壩并恢復原狀。判決生效后,蘭某遲遲未拆除案涉地壩,孔某、潘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黃線內的和解
執行過程中,由于雙方當事人就承包地區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案件進展緩慢。
“既然無法確定區域,那畫一個區域出來不就好了嘛!”執行法官了解雙方爭議焦點后,進行了實地走訪。
“這塊地不能影響蘭某的正常生產生活……”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在蘭某地壩確定需要拆除的0.13畝承包地區域。
“有了,右上角這塊區域最合適,既不影響進出,也不影響日常生活。”在多次勘驗過現場后,執行法官最終確定了這塊區域。
申請執行人孔某、潘某都表示認可,執行法官隨即將需要拆除和恢復原狀的范圍用黃色油漆畫上標志線。
“線畫好了,接下來就是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了。”
執行法官耐心向蘭某釋明了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同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知其逃避不能解決問題,只有積極履行義務才是正確的選擇。
最終,蘭某同意拆除地壩并恢復土地原狀。
讓“地”歸原主
可是難題又來了,拆除地壩范圍內有電線桿,怎么辦?
為確保施工過程安全,執行法官邀請國家電網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由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電線桿周圍需要保留的土地范圍。
行動中,執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工開展工作,警戒組迅速疏散圍觀群眾,劃定警戒范圍,引導通行車輛繞行;拆除組進入現場,清理案涉區域內雜物和無關人員,在確認現場無人員滯留后,挖掘機、大貨車先后入場進行拆除和清理作業……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最終,經過4小時的緊張作業,成功將地壩拆除并恢復原狀。至此,這起恢復原狀糾紛案得以圓滿執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謝謝法官,我們的土地要回來了……”孔某、潘某握著執行法官的手說道。
在場見證的人大代表胡順心也表示:“此次執行行動讓我切實感受到法院執行組織得力、程序規范,也感受到了執行一線的辛苦和不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下一步,鄰水縣法院將繼續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傳遞“執行溫度”,體現“執行強度”,全力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文稿|陳智雄
編輯|廖 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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