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奧聯電子,證券代碼:300585)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持續推進,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又有部分股民委托我們向南京中院提交起訴材料。
案情回溯,2024年4月7日晚,奧聯電子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顯示,證監會查明,奧聯電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奧聯電子披露的胥明軍在鈣鈦礦領域的業績存在誤導性陳述。關于胥明軍在鈣鈦礦行業主要業績的內容存在誤導性陳述,關于胥明軍及團隊的核心競爭力的內容存在誤導性陳述。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奧聯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各處以罰款。
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此前,部分股民已收到法院委托專業機構出具的損失測算意見,我們正在繼續代理股民索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12月12日到2023年2月21日上午收盤前買入奧聯電子股票,并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開盤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22年12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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