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化解酒駕醉駕肇事風險
營造安全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
在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的部署下
上饒公安交警 組織開展 酒醉駕集中整治統(tǒng)一行動
現(xiàn)公布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請廣大駕乘人員,引以為戒
案例一
3月7日,德興公安交警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豐某駕駛牌照為贛E98***的小型轎車駛向泗洲鎮(zhèn)南路銅礦供銷社路段執(zhí)勤點時,民警對楊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105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3月7日,廣信公安交警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蘇某某駕駛牌照為贛E2***P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駛向三清山西大道路段執(zhí)勤點時,民警對蘇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224mg/100ml,后經(jīng)江西上饒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96.59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
3月9日,橫峰公安交警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何某某駕駛贛E0***0普通二輪摩托車駛向橫峰縣古窯西大道橫峰大橋路段時,執(zhí)勤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52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案例四
3月11日,鉛山公安交警在葛仙山街道路段開展違法整治行動時,對駕駛贛E60**8普通二輪摩托車的吳某某例行檢查,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68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案例五
3月11日,余干公安交警在余干縣鷺鷥港鄉(xiāng)前徐村路段執(zhí)勤時,對駕駛二輪摩托車的張某某進行檢查,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呼氣酒精含量為45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案例六
3月12日,玉山公安交警在玉山縣下塘鄉(xiāng)下壇村路段執(zhí)勤時,對駕駛無牌輕便二輪摩托車的陳某某進行檢查,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呼氣酒精含量為45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案例七
3月8日,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鐵大隊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方某某駕駛牌照為贛E21N**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駛向紫陽大道與茶圣路交叉口執(zhí)勤點時,民警對方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32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酒醉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一圖帶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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