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值得我們同情嗎?胖貓事件十分復雜,在官方發布通告后,胖貓的死值得我們同情嗎?我想一個人自殺這樣的偏激決定不可能是臨時決定的,在發現他出現這種趨勢時,正常人應該怎么做?
我覺得很多網友對于胖貓是同情的(但也有人在利用同情),但在同情的人群中也有一群人可能是覺得是一種“映射”,是他們、她們經歷過、或正在經歷過的情感遭遇的一種映射,而這種映射已經超越了真相事實。但deepseek總結了一段話,我覺得很經典:胖貓的個體悲劇值得同情,但其背后更需反思網絡時代的理性缺失與社會支持體系的漏洞。對自殺傾向的干預需要家庭、社會和制度的協同努力,而公眾在面對類似事件時,應秉持“同情不盲從、質疑不攻擊”的態度,避免讓善意淪為流量的犧牲品。
就像《烏合之眾》里面說了一段經典的話:“不要輕易地成為集體的一份子,這樣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即使你以為自己只不過是隨聲附和了一下而已,實際上你已經成了幫兇。”
從新聞學中,這是一個事件。但從情感角度來說,這可能一個扎心的故事。從胖貓的姐姐爆料的一些現象和事情中形成了一個可以和很多普通人(感情受過傷的人最容易)形成“共鳴”,也許我們看到了很多人的影子,也許是自己的,也許是自己兒子女兒的,也許是身邊朋友的!從最初自媒體爆料出來的“胖貓”看到了一種癡癡傻傻的愛,純真的愛,卻被辜負了!
就像(電影里)這樣的癡情人,被辜負了
是否值得同情?為啥情感方面接受不了官方的真相中就能看出來,不是這些人愚蠢、被蠱惑!而是和自己形成共鳴。
從個體而言,胖貓的輕生行為本質上是個人情感的極端選擇。根據警方通報,胖貓與女友譚某的交往中存在頻繁經濟往來(胖貓轉賬79.9萬元,譚某回款46.3萬元),最終因情感矛盾選擇自殺。無論事件中是否存在道德爭議,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本身值得惋惜,尤其是其生前承受的心理壓力和經濟負擔可能遠超同齡人。也許是有一些事情沒有說開,也許是某一些人心狠,在情感層面沒有做好身心的照顧。如果得到了內心的關懷,也許就不會輕生了!
有人說愛情是甜蜜的,愛情是美好的,但有時候愛情就像毒藥,愛情也會改變一個人,愛情也會讓一個人喪失了愛的勇氣和力量,有人因為愛情甚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所以那些用盡力氣去愛的人,在愛情中受傷是值得同情的,如果能被及時呵護,也許呵護和珍惜他(她)那個人會幸福一輩子的!
但從真相來看,胖貓的遭遇被其家屬及部分網民塑造成“癡情受害者”形象,激發了廣泛同情。然而,警方調查顯示,譚某未構成詐騙,雙方經濟往來具有互惠性,部分網民通過外賣祭奠造成的94.6噸食物浪費,反而暴露了非理性情緒對社會資源的消耗。因為同情不是基于事實的,而是接受了非片面敘事,從而被輿論操控利用。
導致了網絡情緒與公共資源的消耗
例如:外賣祭奠導致的94.6噸食物浪費,相當于239.5畝農田的年產量,不僅違背糧食安全理念,更暴露了網民在情緒驅動下的非理性行為。(我覺得這個事情是可以避免和減少的,如果事情發生在第一時間有正確引導,有情緒價值的樹立,如果地方及時做一個癡情人網絡悼念留言墻,無論對錯真相,照顧情緒,做情緒化危機公關處可能能規避食物浪費,就像清明節不是很早的時候就倡議網上祭奠和綠色祭奠了嗎?也還不是有很多人積極響應了,可以做虛擬的食物,這些食物打賞的錢,可以用于“戀愛基金”,做情感受傷修復和補償基金,也不是很有意義!)
例如:有些網絡暴力、隱私泄露等行為已涉嫌違法,但部分網民仍以“正義”之名踐踏法律。需通過強化平臺監管(如攔截隱私曝光內容)、完善《反食品浪費法》執行機制等方式,平衡言論自由與社會責任。(這一方面的確是不可原諒的,有些人陷入到了一種對抗思維,有一些人到了一種癲狂,從而產生了很多過激的言論和行為!)
所以從本人來說是值得同情的,但從這個事件造成的后果來說,有一些過激的行為有一些和過激現象就不是同情了,而是借助這個事件發泄情緒,搞事,或者是當鍵盤俠,或者是做迫害者,這就和同情無關了,只能說有一些人或者組織甚至是國家地區會利用“同情”引導輿論放大輿論矛盾,制造情緒,從而形成了更大的對立,這個就不可取了!其實同情的目的,我覺得是情感共鳴就好了,是呼吁相關人員重視關心“癡情人”。珍惜“用力付出”去愛的人。這可能是同情的意義。對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歡迎關注我“她解憂”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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