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法治社會建設是現代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而對法治的理解與實踐,不僅關系到法律條文的制定與執行,更涉及社會正義、道德倫理以及公民素養等諸多層面。《法治的細節》一書,以真實熱點事件或者理論難題為基底,探討了法律與道德、法理與思辨、正義與實現等話題,以豐富的案例和深入淺出的方式,為我們打開了關于法治理念與實踐的思辨之門,讓人在字里行間感受到法治精神的深邃與力量,也促使我們對當下社會的法治建設進行反思與展望。
一、正義實現的路徑
“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遲來的正義比永遠等不到的正義要強。”書中對程序正義的闡述,讓我深刻認識到程序正義在法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從辛普森案到張玉環案等實踐經驗來看,程序正義的價值不斷凸顯。合法的取證程序、公正的庭審制度、合理的辯護機制等,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規則,實際上為司法公正鑄就了堅實的壁壘。司法權力的約束,有效防止了冤假錯案的發生,還切實增強公眾對司法裁判的信任與尊重。如果無視程序和規則意識,一味追求實體正義,類似張玉環案的悲劇就會不斷重演。每一個程序環節的嚴格遵守,都是對法治尊嚴的維護,是實現實體正義不可或缺的保障。只有在程序正義的軌道上運行,法律的正義之光才能照亮每一個角落,讓人們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存在。
二、權利行使的紅線
隨著社會進步與發展,公民權利意識日益覺醒,但權利的行使并非毫無邊界。書中對安樂死、代孕等一系列熱點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引發我們對權利本質及其邊界的深刻思考。權利的保障是法治的重要目標,但權利的過度擴張或濫用可能會對他人權利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例如近年來,部分上訪群眾企圖通過纏訪鬧訪的極端方式實現個人過高訴求,不聽勸阻、一意孤行,擾亂辦公秩序,這給國家和社會造成大量行政資源的浪費,同時也不利于社會和諧穩定,諸如此類超出權利行使邊界的行為不僅影響了個人正常生活,也顯然逾越了權利行使該有的邊界。因此如何在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尋求平衡,是法治建設面臨的永恒課題。通過理性的對話、協商與制度設計,明確權利的范圍與界限,使每個人的權利都能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框架內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從而實現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的良性互動。
三、法治道德的融合
法律與道德是法治建設中不可回避的問題。書中指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二者相輔相成,共同鞏固社會秩序的穩定。大量的案例都反映出道德因素在法律實踐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法治建設為道德培育和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法律的強制性促使人們自覺遵守道德規范,約束自身行為,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另一方面,道德的培育和弘揚能夠推動法治建設,道德為法律的發展提供了價值指引和內在動力,促使法律不斷完善和進步。當道德觀念深入人心,公民自覺認可和接受法律,主動遵守法律、配合執法、增強法治意識。只有當法律與道德相互交融、相得益彰時,法治社會才能充滿人性的溫度,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長治久安。
四、
啟示
讀完本書,我深刻認識到法治精神不應僅僅停留在書本和理論層面,更應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近年來,我國法律法規日益完善,公民法治意識不斷提高。然而,在法治前行的道路上,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些社會問題單純依靠法律手段難以解決。結合我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能來看,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是在法治建設的基礎上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從專業領域出發為人民群眾提供調解服務,既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的解紛需求,又在矛盾糾紛化解源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從自身來看,我們也要積極傳播法治理念,通過自己的言行影響身邊的人,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全過程,共同營造一個法治社會的良好氛圍。
作者簡介
唐仆,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四級主任科員
供稿/機關黨委
編輯/鐘名闖
責編/羅 茜
審核/王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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