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央視“3·15”晚會都會通過一系列調查報道,揭露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數字經濟等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推進行業治理,凈化消費環境。
據央視披露,負責“3·15”報道的記者以采購商身份進行調查取證,為避免商家懷疑,挨個品嘗各類試吃樣品,連續十幾家跑下來,記者抱著桶哇哇吐。
垃圾
不僅如此,在調查醫美騙局時,記者體驗過非法行醫者的注射;調查硫磺熏制食品時,曾經被灼傷過呼吸道。
記者們為了揭開真相,不惜鉆墻打洞,以身試險,挖掘水面之下的真相,揭開令人震驚的黑幕,這種堅守職責、不畏艱難的精神,贏得了無數網友的贊許,彰顯了新聞工作者的責任與擔當。很多網友感慨道:當下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依然不能缺少調查記者,他們是堅持在黑暗中點燈的人,是社會的良心和燈塔。
的確,記者的這一職業,肩負著揭露真相、維護正義的使命,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媒體從來都是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每一次的深入探訪,都是對社會公義的不懈堅守;每一次深度報道,都是對不法商家的有力震懾;每一次推動查處,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有力維護。
同樣身為新聞人,當然為這一職業的責任與擔當,感到使命在肩,與有榮焉。但不可否認的是,靠媒體曝光推動問題解決,力量畢竟是有限的。
新聞記者沒有執法權,調查這種潛藏于陰暗角落的亂象,往往需要掩飾身份,暗中取證,而許多不法商家手段狡猾,花樣百出,很善于掩蓋真相,讓媒體探訪取證舉步維艱。
不是每個媒體都能有央視一般的影響力,有時候記者花了很大的精力做出了報道,卻因為傳播力度不足等原因,沒有引發足夠強烈的關注,沒能及時引發廣大消費者的警覺。
而且,再厲害的媒體,資源和力量都是有限的,面對海量的消費信息和潛在的亂象,媒體往往只能選取部分典型案例進行報道。有時為了達到最好的傳播效果,也要借著重要節點的東風,一舉曝光,一擊即中。這也是為什么在3月15日當天,類似新聞往往呈現井噴之勢,但這同時也意味著,有很多尚未被曝光的違法違規之舉,可能依然存在于市場之中,繼續侵害消費者的權益。
媒體曝光如閃電,日常監管需常亮。打假揭黑非一日,權益保護須周全。遏制亂象不能光靠媒體曝光,更不能養成了“不曝光就不處理,不報道就推不動”的惰性。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日常監管同樣需要有力度,才能讓不法商家無機可乘,才能讓消費者安心放心。
揭露不良商家不能光靠記者把自己“吃吐”,3·15更不能只有一天的熱鬧。消費者的權益需要全時段、全方位地保護,不光3·15當天要全面關注,365天都要警鐘長鳴。
每一次對典型案例的曝光,每一次報道引發的輿論沸騰,都提醒著我們:監管體系需要更加完善,執法力度應該持續加強,違法成本必須進一步提高。唯有日常監管鑄就金盾,媒體監督利劍出鞘,雙管齊下,多方共治,才能形成有效的、強大的、長久的震懾力,讓妖魔鬼怪全部現出原形、無處可逃,不斷增強消費者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構建陽光、公正、誠信的消費環境。
責編: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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