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我和幾位朋友聊天,其中一位突然發問:"你說,人類社會到底該走什么路?市場經濟太殘酷,計劃經濟又太低效,難道就沒有一條既能保持市場活力,又能保障社會公平的'第三條道路'嗎?"
這個問題聽上去多么美好啊,誰不想要既有效率又有公平的體制呢?可惜,這種"第三種體制"的構想,恐怕只是人們的一廂情愿。
人類社會的經濟組織,歸根結底只有兩種體制:
一種是生產手段私有制(也就是市場經濟);
另一種是生產手段公有制(即計劃經濟);
這兩種體制各自有著精確、清晰的定義,它們彼此截然不同,互不相容,也無法真正混合或結合。
不信你想想,某個生產要素,要么由私人控制,要么由公部門控制,能有第三種控制方式嗎?不可能。
有人會說,可以部分公有、部分私有啊。
但這仍然不是什么混合體制,而是一個市場社會,只要公有部門未完全與非公有部門隔絕,未完全自給自足,它就依然在市場體系內運作,受制于市場法則。
有趣的是,當人們試圖構想所謂的"第三種體制"時,他們總是從市場經濟這邊開始思考,而絕不會從計劃經濟那邊出發。
為什么?因為計劃經濟具有嚴格的一元性和中央集權性,它把所有選擇和行為的權力賦予唯一的意志,這種構想本質上不允許任何折衷或調整。
而市場經濟則不同,它完全是多元的,生產由不同的企業家來進行判斷。
于是,人們開始提問:政府是不是應該嚴守"避開市場"的原則?
干預市場和"糾正"市場運作,難道不該是政府的任務嗎?難道我們只能選擇純粹的市場經濟或計劃經濟,沒有其他選擇嗎?
這樣,人們便設想出各種各樣的"第三種解答"、"第三種體制",聲稱這些體制既不同于計劃經濟,也不同于純粹的市場經濟。
這些構想的創作者宣稱,他們的方案是非計劃經濟的,因為保留了生產手段私有制;但也不是市場經濟的,因為排除了市場經濟的所謂"缺陷"。
比如發源于第二國際的歐洲社民黨,就提出了第三條道路。
中國也有不少人認為中國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結合的成功典范。
怎么看待這些觀點呢?
經濟學的任務并非根據某些預設立場去贊揚或譴責什么,而是分析和尋求真相。
對于這些所謂的"第三種體制"或干預主義,經濟學只關心一個問題:它的運作效果如何?
干預主義是什么?
先說說兩種實現計劃經濟的模式,這有助于我們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干預主義。
第一種可以稱為"列寧模式"或"俄國模式",這是純官僚模式。所有工廠、商鋪和農場都正式國有化,成為政府部門,由公務員操作。每個生產單位與上級中央機關的關系,就像一個地方郵局與郵政總局的關系。
第二種可稱為"興登堡模式"或"德國模式",這種方式表面上保留生產手段私有制,維持市場、價格、工資和利率的外觀。
但實際上,企業家已不復存在,只有所謂的"工作間管理者"或"商號管理者"。這些管理者看似在經營企業,實則如同傀儡,必須無條件遵守政府最高生產管理機關的命令。
這個機關(在納粹德國稱為國家經濟部)決定生產什么、如何生產、向誰購買、賣給誰以及按什么價格交易。政府給每個工人分配工作并規定工資,命令資本家如何投資。
表面上有市場交換,但那只是幌子。
所有工資、價格和利率實際上都由政府決定,它們只是政府命令中使用的數量名詞。這實際上是披著市場經濟外衣的計劃經濟。
干預主義與這兩種計劃經濟模式根本不同。
干預主義或"受到干擾的市場經濟",仍然是一個市場經濟。
政府干預市場運作,但并不想完全廢除市場,只是希望生產和消費發展的路線與自由市場決定的路線有所不同。
政府通過在市場運作中加入某些規定、命令和禁令,希望達成自己的目的。
但這些干預只是孤立的行為,政府并不想把所有干預整合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來決定所有價格、工資和利率,也不想完全控制生產和消費。
干預主義體制想要保持政府和市場的權力雙元性。
一方面,政府有其職權范圍;另一方面,個人在市場中享有經濟自由。
干預主義的特征在于政府的職權并不限于維護私有財產和保護其免受暴力侵害,而是通過命令和禁令干預工商業的運作。
所以,干預就是由強制與脅迫機構(也就是政府)直接或間接發出命令,強迫企業家和資本家以某種方式——與他們僅遵從市場要求時會采取的方式不同——使用生產要素。
這些命令可能是要求做什么,也可能是禁止做什么。
這里必須強調一點:政府干預總是意味著暴力或暴力威脅。
政府統治的最終憑借是使用武裝人員——警察、憲兵、士兵、獄卒和劊子手。
政府的基本特征是通過打、殺和關押來執行命令。
那些要求更多政府干預的人,實際上是在要求更多強制和更少自由。
這并不是說這些政府職能是邪惡的。
和平的社會合作如果沒有暴力阻止和壓制反社會行為的準備,是無法維持的。古羅馬人用一束棍棒包裹著一把斧頭作為國家的象征,比現代人把國家神化要更加實事求是。
國家和政府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公認的權威當局使用強制手段是為了確保某種社會體系能順利運作。強制手段的范圍和警察執行的法律內容取決于人們采納什么樣的社會秩序。 評估法律和執法方法的唯一標準是它們是否有效保障人們希望維持的社會秩序。
這里要說明的是,只有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正義的觀念才有意義。
當考慮改變法律體系時,問題不是正義或不正義,而是社會運作的便利性和社會福祉。
是社會組織體系決定什么是對什么是錯,而不是相反。
在社會關系框架之外,對錯是空洞的概念。
對于一個與世隔絕、自給自足的魯濱遜來說,不存在正義與不正義,只有什么對他自己更方便合適。
正義的觀念永遠指向社會合作。
所以,胡亂編造一個絕對正義的標準,然后基于這個標準來支持或反對干預主義,這是毫無意義的。
同樣,試圖從政府、國家、法律和正義的概念本身推導出政府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也是白費力氣。
這些概念只是思考的工具,不能作為行為的指南針。
有些哲學家煞有介事地宣稱,從邏輯上講,國家和主權的概念意味著國家絕對至高無上,所以國家權力不可能有任何限制。
真正的問題是:這樣的政府對社會合作的維持和運作是否有利?
這個問題必須由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來解答,而不是靠玄乎其玄的國家理論。
干預主義的問題不是關于政府"自然的"、"正當的"或"恰當的"任務如何界定,而是干預主義制度如何運作,能否達到人們想通過它達到的目的。
有人說:"看,交通規則是必要的,沒人反對政府管理交通,所以反對政府干預價格的人自相矛盾。"
這種論點簡直幼稚得可笑。
道路交通管理是經營道路的機構(在這種情況下是政府)的任務,就像制定火車時刻表是鐵路公司的任務,決定餐廳是否播放音樂是餐廳老板的任務一樣。
這些都不是政府干預市場運作的例子。
有種很流行的觀點認為,即使沒有政府干預,人們也能改變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向,使市場不再受利潤動機主導。 一些主張基督教原則或"真正"道德的社會改革者認為,良心應該引導人們處理市場交易。 如果人們不僅關心自己的私利,也關注宗教和道德義務,就不需要政府的強制,只需要凈化人心,回歸上帝的誡命和道德戒律,遠離自私與貪婪的惡習。
多么美好的愿景?。?/p>
據說這樣就能調和私有制和正義、正直與公平的要求,既排除市場經濟的"惡果",又不損害個人的自由與主動性。一箭雙雕,何樂而不為?
問題是,這種想法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市場經濟之所以能夠運作而不需要政府事無巨細地指揮,唯一的原因是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恰好推動了整個社會生產體系的有效運作。
在私有財產權的框架內,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之間實際上并不沖突。
如果我們廢除了這些改革者斥為"自私自利"的私有財產權原則,市場經濟將變成一團亂麻。
僅僅規勸大眾"要有良心"、"為公共利益著想",是無法創造有效運作的社會秩序的。
告訴人們不要在最便宜的地方買東西、不要在價格最高的地方賣東西,或者不要追求利潤、不要避免虧損,這些都是不夠的。
社會需要明確的規則,讓人們在每個具體情況下知道該怎么做。
想想看,改革者們批評企業家自私自利,利用優勢以低于競爭者的價格銷售,迫使競爭者倒閉。
但"有良心"的企業家該怎么做呢?他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降價低于競爭對手?還是有時候可以?具體什么時候可以?
同樣,改革者批評企業家索取高價,使窮人買不起商品。
但"善良"的企業家該怎么做?免費贈送商品?即使他收取很低的價格,總會有一些人買不起或買不到他們想要的數量。
那么,企業家該如何決定誰可以買他的商品,誰不可以?
這些問題表明,光靠告訴企業家"要有良心"是不夠的,必須給他們具體的指導,告訴他們應該索取和支付什么價格。
如果不再通過利潤動機引導企業家行為,就必須給他們下達明確的指示。
這不可避免地需要用詳細的命令和禁令來引導企業家行為,而這些指令恰恰就是政府干預的標志。
有些基督教社會改革者聲稱,在中世紀,社會精英遵循福音書的原則,使貪婪與牟利為良心所馴服,這種經濟模式運作良好。
他們認為現代社會的問題源于背離這些基督教規誡。這些改革者推崇的"公平價格與工資率"觀念,實際上就是在標榜他們認為最好的特定社會秩序,并希望人們永遠維持這種秩序。
但對普通人來說,"公平"的價格與工資率有著截然不同的含義:當價格或工資對自己有利時,它就是"公平的";當損害自己的利益時,它就是"不公平的"。
農民認為小麥價格再高都是公平的,工人認為工資再高都嫌不公平。
一旦小麥價格下跌,農民就會抗議這違背神圣法和世間法;工資下降,工人就會罷工抗議。
但市場社會除了通過價格變化,沒有其他方法調整生產以適應變化的情況。
市場通過價格變化,迫使人們減少生產不太緊急需要的商品,增加生產更緊急需要的商品。
價格和工資的靈活性是調整、改善和進步的工具。
那些譴責價格與工資變化造成不公平的人,其實是在阻礙經濟進步。
想象一下,如果農產品價格沒有長期下降的趨勢,大部分人口就不會離開農業轉向工業,整個社會,包括農民在內,都會比現在生活得更差。
如果真的嚴格執行中世紀的"公平價格"教條,我們可能還活在十三世紀的經濟條件下,人口會比現在少得多,生活水平也會低得多。
市場經濟是一個消費者至上的體系。如果他們真想改變什么,應該說服消費者放棄選擇更好、更便宜的商品,而選擇更差、更貴的商品,以免傷害效率低下的生產者;應該勸說消費者少買東西,好讓窮人有機會多買一些。
要讓消費者這樣行動,就必須明確告訴他們該買什么、買多少、向誰買以及按什么價格買,并準備好用強制手段執行這些命令。
但這不就是改革計劃本想避免的那套權威控制體系嗎?
每個人在社會中享有的自由,以私利和公益和諧為前提。
當個人追求自己福利的同時也增進(或至少不妨害)他人福利時,允許人們自主選擇和行動,既不損害社會安全,也不損害他人利益。
這個經濟自由的領域是所有其他自由的基礎。
那些宣稱"貪婪與公益不兼容"的人,不可避免地會主張限制個人的自由選擇權。
他們必然會主張以某個中央生產管理機構的絕對權力取代人們自由選擇的權利。
在他們理想中的社會里,沒有私人主動的空間,只有權威當局發布命令,所有人必須服從。
自由放任
在十八世紀的法國,"laissez faire, laissez passer"(自由放任)這句口號被一些自由主義者用來表達他們的主張。
他們的目標是建立沒有外力干擾的市場社會。
為此,他們要求廢除所有阻礙競爭和限制商品與人員流動的法律。
這句名言的意思是:讓人們自由工作,讓人們自由交易。
在我們這個動不動就喊"政府管管吧"的時代,自由放任這一口號很不受歡迎。輿論認為它既顯示道德敗壞,又顯示徹底無知。
干預主義者說,人們要么依靠"自動的力量",要么依靠"有意識的計劃",沒有中間路線。
他們暗示,依靠自動過程是極其愚蠢的,沒有理智的人會建議什么都不做,讓事情自生自滅。
在他們看來,計劃作為有意識行為的表現,無可比擬地優于沒有計劃。
自由放任在他們嘴里就等于放任禍害蔓延,拒絕用理性改善人類命運。
這種說法完全是胡說八道!支持計劃的論點完全源于對"自動的"一詞的誤解。市場過程常被比喻為"自動的",而字典上"自動的"意味著"無意識的,機械性的"或"不受意志控制的"。
但真正的問題不是選擇機械的過程還是有意識的計劃。
真正的問題是:誰來計劃?是讓每個人為自己計劃,還是讓政府為所有人計劃?是選擇自由,還是選擇政府全能?
自由放任不是讓無生命的力量胡作非為。
它的意思是:讓每個人自主選擇參與社會分工;讓消費者決定企業家該生產什么。
而計劃的意思是:讓政府單獨決定,并用武力執行其決定。
計劃的支持者說,在自由放任下,生產的商品不是人們"真正"需要的,而是能帶來最高利潤的商品。
但"真正的"需要是什么,由誰決定?
比如有位學者認為,資金應該用于建造住房而不是電影院。但當普通人選擇花錢看電影而不是住更好的房子時,他們實際上已經表達了自己的偏好。
如果公眾停止看電影,更多錢用于住房,追求利潤的企業自然會減少對電影業的投資,增加對住房的投資。
那些干預主義者實際上是想用自己的喜好取代大眾的選擇,想建立一個由他們主導的專制機構。
所有贊美政府行為的漂亮話,都是干預主義者自我神化的偽裝。
偉大的國家之所以被吹捧為偉大,只是因為它按干預主義者希望的方式行動。
只有干預主義者完全贊同的計劃才是"正確的"計劃,所有其他計劃都是偽劣品。
各種干預者只在反對自由放任這一點上一致,對于具體該采納哪個計劃,他們意見完全不同。
所以,自由放任的真正含義是:讓每個普通人自由選擇和行動,不要強迫任何人服從某個權威者的命令。
干預主義就是自由放任的敵人。
有些政府喜歡裝模作樣,在剝奪自由時會以干預企業的方式掩飾對消費的直接控制。
比如美國的禁酒令,目的是禁止人們喝酒,但法律卻假裝只禁止制造、銷售和運輸酒類,而不直接禁止飲酒行為本身。
它假定人們喝酒是因為不良商人的誘惑。
但顯然,禁酒令的真正目標是限制人們支配自己收入的自由,不允許他們按自己選擇的方式生活。
政府直接干預消費涉及的問題遠超經濟學范疇,觸及人生和社會組織的根本議題。
如果真的相信政府權威來自上帝,政府確實是無知百姓的監護人,那么嚴格控制被監護者的一舉一動當然是政府的責任。
有些所謂"實用主義者"會說:"看吧,有些人喝酒確實害人害己,只有教條主義者才會反對政府酒類交易。"
但事情沒那么簡單。一旦接受"政府有責任保護人們免于自我傷害"這個原則,就很難對進一步侵蝕自由提出反對。
如果支持禁酒和禁煙,為什么要把政府干預限制在身體健康領域?
思想和靈魂的傷害不是比身體傷害更嚴重嗎?
為什么不禁止"不良"讀物、"不良"電影、"不良"藝術或"不良"音樂?
來看個具體例子。假設政府認為牛奶價格太高,于是設定價格上限,禁止任何人以高于規定價格銷售牛奶。這個干預的目的是讓更多人能買到牛奶,尤其是低收入家庭。
表面上看,這是個善意的政策。誰會反對讓更多孩子喝到牛奶呢?問題是,這種干預能否達到預期目的?
當政府規定牛奶價格上限低于市場自然形成的價格時,會發生什么?首先,牛奶生產者的利潤減少。一些邊際生產者可能發現,這個價格下生產牛奶已經不劃算,于是減產或停產??偣肯陆?。
同時,由于價格降低,消費者想買更多牛奶。供應減少,需求增加,結果就是短缺。人們可能要排隊購買有限的牛奶,或者干脆買不到。
政府面臨兩個選擇:要么接受短缺現實,允許排隊和配給;要么進一步干預,比如強制生產者維持或增加產量,即使虧損。
但如果選擇后者,就需要對牛奶生產補貼,或者干脆征用奶牛和奶場。
這樣,一個簡單的價格控制可能引發一連串干預,最終導致整個牛奶產業國有化——這恰恰是政府原本想避免的。
這就是干預主義的悖論:一旦開始干預,就難以停止,因為初始干預造成的問題往往需要更多干預來"解決"。
我們必須清醒認識每次干預的全部后果,而不僅是預期好處。干預者常常只看到干預的初衷,而忽視連鎖反應。
貓鼠游戲
前幾年,有朋友抱怨說:"現在什么都漲價,政府該管管了!"面對高物價,似乎設定價格上限是最簡單直接的解決方案。
可我問他:"如果政府規定了面包的最高售價,但這個價格讓面包店無法盈利,你覺得會發生什么?"
朋友思考片刻:"面包店可能會關門。"
"或者,"我補充道,"他們可能會降低面包質量,或者減小面包尺寸,又或者發明各種附加費用。"
這正是市場面對干預時的典型反應。
市場參與者并非被動接受干預,他們會積極尋找規避干預負面影響的方法。
如果政府限制某產品的價格,生產者可能會降低質量、減少供應或轉向生產其他沒有價格限制的產品。
如果限制某服務的價格,提供者可能會減少服務質量或增加排隊等待時間。
這就像一場永無止境的貓鼠游戲。
政府設置一道規定,市場參與者找到規避的方法;政府加強規定或增加新規定,市場參與者又找到新的規避方法。
結果往往是經濟活動變得更加復雜、低效,而政府不得不建立龐大的官僚機構來監督和執行越來越多的規定。
比如美國的租金管制。政府可能出于善意,希望確保低收入家庭能負擔得起住房,于是設定租金上限。但房東可能會減少維護,導致住房質量下降;或者拒絕出租,將房產轉為商業用途;或者只接受愿意支付"額外費用"的租戶。
長期來看,租金管制通常會抑制新住房建設,實際上減少住房供應,導致更嚴重的住房短缺。
美國一位經濟學家曾經開玩笑說:"除了轟炸,租金管制可能是摧毀城市最有效的方法。"
雖然這句話有些夸張,但它揭示了一個重要事實:干預往往會產生與其初衷完全相反的結果。
為什么干預價格會產生如此多的意外后果?
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首先明白價格在市場經濟中的關鍵角色。
價格不僅僅是一個數字,它是一個信號系統,協調著數以百萬計的獨立決策者。價格傳遞關于稀缺性、需求和生產成本的關鍵信息。當某種資源變得稀缺,其價格上升,這向消費者傳遞"請減少使用"的信號,同時向生產者傳遞"請增加供應"的信號。
想象一下,如果明天突然有一種新型飲料變得非常流行。沒有政府命令,沒有中央計劃,會發生什么?價格上漲,利潤增加,更多生產者被吸引進入這個行業。
同時,更高的價格也會讓一些消費者減少購買。最終,市場達到新的平衡:增加的供應滿足了增加的需求。
這個過程看似雜亂,實則高效。
沒有一個中央計劃者能夠掌握所有必要的信息,來決定應該生產多少這種飲料,應該使用多少各種原材料,應該雇傭多少工人等等。
市場通過價格機制,將分散在千百萬人中的信息整合起來,實現了難以置信的協調。
當政府干預價格時,它破壞了這個信號系統。
如果政府規定價格不能上漲,則稀缺性的信號無法傳遞給消費者和生產者。消費者沒有減少消費的動機,生產者沒有增加生產的動機,結果是短缺。
相反,如果政府規定價格不能下跌,則過剩的信號無法傳遞,結果是積壓和浪費。
1970年代的美國石油危機就是一個經典例子。當石油價格急劇上漲時,美國政府實施了價格管制,結果是大排長龍的加油站和嚴重的燃油短缺。一旦價格管制取消,市場迅速調整,短缺消失。
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干預不僅扭曲了價格信號,還干擾了經濟計算。經濟計算是企業家確定哪些生產活動有利可圖,哪些會虧損的過程。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家將預期收入與預期成本進行比較。如果預期收入大于預期成本,這表明消費者對該產品的評價高于生產該產品所需資源的評價,企業家會進行生產。這個簡單的利潤計算確保了資源流向消費者最為珍視的用途。
當政府干預時,它扭曲了這個計算過程。假設政府補貼某個產業,該產業的產品會顯得比實際更有價值;相反,如果政府對某個產業征收特別稅,該產業的產品會顯得比實際更沒價值。這導致了資源錯配——過多資源流向受補貼的產業,過少資源流向被額外征稅的產業。
如果政府大量補貼可再生能源,可能會導致過多資源投入該領域,包括那些實際上效率非常低下的項目。
干預主義的未來
如果說單個干預可能產生意外后果,那么多個干預的累積效應則更加可怕。每一次新的干預通常是為了解決前一次干預造成的問題,但它又會創造新的問題,需要更多的干預。這是一個滑坡,最終可能導向中央計劃經濟。
想象一下這個場景:政府認為面包價格太高,于是設置價格上限。這導致面包短缺。為了解決短缺,政府開始配給面包,并強制面包店維持生產。面包店抱怨說原材料成本太高,無法盈利,于是政府又對面粉、糖等原材料設置價格上限。這又導致這些原材料短缺,政府不得不干預農業生產...如此循環往復,最終政府可能需要控制整個食品供應鏈,甚至整個經濟。
這并非純粹的理論想象。委內瑞拉近年來的經濟崩潰就是一個警示。
政府最初對基本生活用品設置價格上限,導致短缺,然后不斷擴大干預范圍,最終幾乎控制了整個經濟。結果是經濟崩潰,通貨膨脹失控,數百萬人逃離該國。
同樣,前蘇聯的經濟規劃也顯示了這種累積干預的危險。
最開始時,列寧并沒有計劃在蘇聯所有領域實施計劃經濟。
最初的計劃可能只涉及幾個關鍵產業,但為了協調這些產業與其他經濟部門的關系,計劃不斷擴大,最終覆蓋了幾乎所有經濟活動。
結果是經濟僵化、創新不足、消費品短缺,最終導致體系崩潰。
干預會產生累積效應,特別是當每次新干預都是為了解決前一次干預造成的問題時。
讓我們回到開始的問題:是否存在"第三條道路"?真正的答案是不存在。
要么市場,要么計劃。
干預要么被消除,要么不斷疊加,最后一步一步走向計劃經濟。
米塞斯就是這么毫不留情地指出這個殘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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