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這么多年,單身一輩子的想法是這兩三年決定的。之前有人給介紹,也通過婚姻網上找過,一句話就是不靠譜。先前有個老家的大娘給我介紹了一個男人,他也是離了婚的。第一次見面,不管從相貌還是說話,我還是很滿意的。個頭一米七五,白白凈凈的,說話也很隨和,不像是脾氣暴躁的人。
于是我們試著交往了幾個月。一開始還行,隔三差五的幫著買早餐,偶爾買點小禮物。我也不虧他,因為我本身就不是喜歡占小便宜的人。但慢慢的就露出了本性,說最近生活上遇到點難處,資金比較緊張,筆記本電腦也不管用了,老死機。
我想,既然大家要成為一家人,何必分的那么清楚,就給他買了一個筆記本電腦。再后來,不管是出去玩還是回老家,所有的車費,禮物,吃飯等開銷,都是我來出。他變得一毛不拔。
我想別人有難處,可能都是暫時的,但沒想到根本不是我想的那回事。甚至到后來,他直接開口說,給我拿1000塊錢,我去買件衣服。給我點錢,今天有個同學聚會。天然氣沒了,你也不知道充錢......
好像所有的事都應該由我來辦,這是要組建家庭的想法嗎?這不是我活脫脫的養了個什么都不干的寄生蟲?那還不如我一個人過!這樣我圖啥?難道我就那么差一個男人?我還要全天候的奉供著他,管他吃喝玩樂衣食住行。
后來我實在忍無可忍,就直接說,我們不合適,以后不要再見面了。他說的話差點把我氣暈,他說分手也行,我陪你這么長時間,你多少得給我點補償吧?還有,你家里的水電壞了,沒有找工人,也是我幫著修的,省下多少維修費?......
我一下子懵了,原來在他的認知里,和我分的這么清楚啊!憑良心說,和這個男人相處那幾個月,我花了兩三萬,他花的錢只有幾次早餐費和那些不值錢的小禮物,最多不過500元。
這讓我看透了二婚的本質,大家是搭伙過日子,經濟分配必須要提前說清楚,不然,自己很有可能成為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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