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昨日出席民進黨政策宣講會桃園場時,突然喊出“一邊一國”的謀“獨”主張,今天被問及此事是否“合憲”,她還愣了一秒鐘裝迷糊。對照日前她批評馬英九的氣場,根本判若兩人,但更大問題是,她自己說話不“合憲”,卻用兩岸人民關系例批評前領導人馬英九,不是很諷刺嗎?
民進黨的政策宣講會昨天在桃園中壢登場,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宛如民進黨的“新一姐”,幾乎搶光了閣揆卓榮泰的“風采”;談到內政部門租金補助、人行道補助被砍,劉世芳居然可以連結到“臺灣就是臺灣,中國(大陸)就是中國(大陸)”、“臺灣跟中國(大陸),‘一邊一國’,我們各管各個事”,以致成了今天媒體追訪的焦點。
有趣的是,劉世芳今天悄悄改變了昨天的說法,媒體問她“臺灣與中國(大陸),一邊一國”是口誤嗎?還是刻意要闡述該內容?劉回應“這邊是R.O.C,對面是P.R.C,有什么不一樣嗎?”;媒體再問,這言論有符合“憲法”定義嗎?劉顯然感覺被突襲,愣了一秒才說,“我不曉得您講的符合”憲法“,我講過了,這邊是R.O.C,對面是P.R.C,有什么疑慮嗎?”
對此,有島內媒體評論,劉世芳應該是察覺昨天在支持者面前大喊“一邊一國”是沖過頭了,回到立法機構,她趕緊修正,還反問媒體,“有什么疑慮嗎?”;殊不知,劉世芳前后的說法自我打臉,最大的疑慮正是昨天的說法并不符合島內憲制性規定,反問記者這一招是拗不過去的,不如承認是自己前一天是“口誤”,(根本不是口誤,是故意為之)還比較好解套。
今天的劉世芳打臉昨天的劉世芳,和上周的劉世芳更是判若兩人。臺“移民署”上周因陸生團女大生受訪惹議一事“約談”前領導人馬英九,馬英九表示“希望賴清德高抬貴手”;當時劉世芳以嚴厲語氣評論前任領導人,不要知法犯法。
“知法犯法”這話說得很重,劉世芳抬出的是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以及相關子法,但該法總則第一條即明定“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并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劉世芳明知兩岸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系,她又怎能在公開場合提出“一邊一國”這種論調?
劉世芳是內政部門負責人,要罵人時就抬出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以及相關子法,被質疑時就躲到島內憲制性規定的后面;如果馬英九請賴清德對女大生“高抬貴手”就要被罵知法犯法,這位內政部門部門負責人凈說些不合島內憲制性規定的言論,難道不該罵嗎?
對于民進黨一邊要借殼上市,一邊又無視島內憲制性規定的做法,臺灣統派學者林金源教授2017年曾在《混淆國家與政府的兩岸后遺癥》文中指出,臺灣會如此錯亂,就是分不清“國家”與政府這兩個層次,內戰因素和國際社會承認誰代表中國是兩事,蔡英文任內拒絕一中原則導致編造出所謂“臺巴斷交”,就是把在一個中國之下的兩岸政權對立,歪曲稱“國家”對立的錯誤認識。
林金源教授曾表示,如果臺灣人自認是中國人,P.R.C和“R.O.C”只是政權之爭,而非“國家”對立,兩岸都是一家人。是臺灣的趨“獨”、拒統,“R.O.C”概念早已被偷梁換柱,成為民進黨“謀獨反中”的遮羞布。只有勇敢闡述統一的道德正當性、引領新民意、回歸島內憲制性規定的一中精神,才是藍營乃至島內社會掙脫“獨派”枷鎖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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