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日
3月14日,鎮江中院聯合鎮江消協、鎮江經開區法院召開“法護消費 ‘益’路同行”新聞發布會暨新時代法治故事宣講會。在“講好新時代法治故事”環節,兩位法院干警以講故事的形式進行案例分享,更接地氣地弘揚法治聲音。
讓我們一起聽聽他們怎么說↓↓↓
宣講人:
經開區法院丁卯法庭副庭長 張龍
買車遇套路 柔性解糾紛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咱們老百姓常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但如今這七件事里,買車、網購、充會員卡也成了日常。保護消費者權益,說到底就是保護咱老百姓過日子的踏實勁兒。今天,我就用一個“買車遇套路”的真實案例,和大家嘮嘮法律怎么給咱們的“錢袋子”和“信任感”撐腰。
2023年5月,市民李先生在咱開發區一家4S店花20萬買了輛SUV。提車時,銷售拍著胸脯說:“這車配置高、性能穩,開出去倍兒有面子!”可沒開幾天,儀表盤就鬧起了“脾氣”——動不動黑屏,數據亂跳。李先生心里直犯嘀咕:“新車咋就成‘病秧子’了?”
他咬牙花了小兩千,找第三方機構一查,真相大白:車子的控制模塊電容被偷偷換過!李先生當場氣笑了:“賣車時吹得天花亂墜,換零件的事兒卻瞞得嚴嚴實實,這不是把咱當冤大頭嗎?”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退車賠三倍,合計80萬。
4S店喊起冤來:“這車是展廳的展車,放久了怕電容老化,廠家主動升級換新,這是貼心服務啊!新電容比原裝還好,又不影響開車,哪能算欺詐?”
法庭上,雙方爭得面紅耳赤。法官仔細一查,發現4S店換電容確實是為了預防風險,不算故意坑人。但問題就出在一個“瞞”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明白白寫著:買車人有權知道車子“動過哪兒、修過啥”。電容雖小,卻是控制車輛的“命門”,換沒換過直接影響買車決定。
法官打了個比方:“就像相親,對方光說自己是俊男靚女,卻瞞著整過容,您能樂意?”這話說得4S店負責人直撓頭。最后法院拍板:4S店侵犯知情權,但夠不上欺詐,李先生“退一賠三”的訴求不能支持。
官司雖然贏了理,可李先生心里還堵著:“我要的不是天價賠償,就圖商家一句實話!”為了解開這個疙瘩,法院請來市消協的王大姐當和事佬。王大姐兩頭勸:“老李啊,4S店有錯,但得給人家改錯的機會;張經理,換作您買車遇上這事兒,能不上火?”
幾番拉鋸,4S店負責人站起來鞠躬:“李哥,這事兒是我們不地道,今后一定明明白白賣車!”李先生也松了口:“行,沖這份誠意,這事兒翻篇!”最后雙方達成協議:4S店賠2萬,送3年免費延保;李先生撤訴,繼續開他的“升級版”SUV。
這個案子能圓滿解決,靠的是咱法院的“柔性司法”。近三年,開發區法院辦了164件消費者維權案,72%通過調解結案,平均28天就能了結。我們的做法就三條:開綠色通道——對買車、網購這些民生案子,優先立案、快速審理、馬上執行,讓老百姓少跑腿;樹典型判例——挑出汽車、預付卡這些高發糾紛的典型案例,一判帶百案,省時又省力;搞聯動治理——和市場監管局、消協、行業協會聯手,把矛盾化解在打官司前。
去年還有個“網紅帶貨翻車案”:主播把保健品吹成神藥,法院判他退錢賠款還公開道歉;另一起“健身房卷款跑路案”,法院連夜查封設備,幫100多名會員追回血汗錢。這些案子說明: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條框框,而是實實在在地護著老百姓的權益。
習近平總書記說過:“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對法院來說,守護消費者權益,就是守護這份向往。接下來我們要:重拳打假——對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的,罰到他肉疼;源頭堵漏——針對買車、網購、預付卡這些領域,給企業發司法建議,督促他們自律;普法到身邊——用短視頻、社區講座這些接地氣的方式,教老百姓怎么留證據、怎么維權。
最后說句掏心窩的話:市場要旺,靠的是商家誠信經營、消費者理性維權、司法機關保駕護航。咱們一起努力,讓每一筆買賣都透著實誠,讓老百姓花錢花得放心、舒心!
編 輯:趙品軒
校 對:王 天
審 核:孫彩萍
來 源:新聞處、經開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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