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華人夫婦Mu Lin和Jane Zhang形容過去的5年“就像生活在地獄”。
“我們簡直被當成了搖錢樹。”Zhang說道。
01
物業費突然暴漲10倍
事情的起因是夫妻倆在奧克蘭的一處物業。
2006年,他們買下了奧克蘭中區Mt Wellington一棟輕工業建筑,用于生產服裝。
該建筑與一棟住宅公寓樓共同歸屬于同一個業主委員會(body corporate),但是完全分開的。
前面為工業建筑,后面為住宅公寓
新西蘭的業主委員會(body corporate)指的是由公寓、聯排別墅、工廠或其他單元產權(unit title) 物業的所有業主組成的自治組織。
它負責管理共有部分(common areas),例如電梯、停車場、屋頂、花園等,并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levies)來支付這些公共開支。
業主委員會的決策通常由投票決定,少數業主必須遵守多數決定。
根據Lin和Zhang在2006年購買房產時的協議,他們要支付業主委員會“行政費用”的九分之一,承擔1%的公共區域電費。
然而,從5年前開始,業主委員會決議,Lin和Zhang被要求支付整個區域大樓維護和公共費用的27%,增長近十倍,從每年約2400紐幣暴漲到超過2萬紐幣。
“我們要支付旁邊住宅樓的清潔、消防、WOF、水電和一般維修費用,這些服務我們從沒享受過。”Zhang說。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支付自己大樓的全部費用。”
02
權利和責任不對等
過去5年,Lin和Zhang一直在抗爭,但始終無法改變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他們表示,在業主委員會的年度會議上,他們的訴求總是被否決,甚至遭到嘲笑。
“在大會上我們被當成罪犯一樣。”Zhang說。
他們的投票權極為有限,盡管承擔了整個區域近三分之一的費用,但他們的投票權僅占九分之一,導致他們幾乎無法影響決策。
這對夫婦表示,他們非常希望重新談判,因此他們提出將15個地下停車場的所有權免費授予委員會。
他們想要的是費用重新分攤,但仍未能達成協議。
與此同時,罰款不斷增加的繳費通知書也不斷涌入他們的信箱。
Zhang表示,“感覺我們被當成了搖錢樹一樣。”
由于他們的行政費用已經逾期,他們已經無法對委員會決議進行投票,維護自身權益更難了。
“每個人都知道這不公平,但什么也做不了。”Lin說。
諷刺的是,即便他們被迫支付巨額費用,他們的建筑屋頂依然存在滲漏問題,而業主委員會并未采取任何行動修復。
Zhang曾經在這棟建筑里經營了一家有20個員工的公司,為一些服裝品牌制作樣品,但由于衛生條件惡劣,很多員工離開了。
現在,樓里的車間空無一人,天花板被水浸壞垂下來,水桶也放在外面接水。
這讓Lin和Zhang更感無助和憤怒。
Lin認為,現行法律是“片面的”,更偏向多數人的權利,而不是通常認為的公平原則。
03
花了10萬打官司依然敗訴
Lin和Zhang嘗試通過租賃法庭維權,但最終敗訴。
判決理由是,業主委員會有權按照“所有權比例”(ownership interest)分攤費用,而不是按實際使用情況(utility interest)。
盡管法律允許業主申請重新評估費用分攤方式,但這一程序復雜且昂貴,Lin和Zhang需要額外支付6萬紐幣才能再度上訴。
他們聘請了6名律師,花費了約10萬紐幣的法律費用,卻被告知沒有勝算。
他們還向4名不同的議員提出申訴,住房部長Chris Bishop的辦公室轉交給副部長Tama Potaka,而Potaka又轉交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始終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最近,有律師建議他們上訴至高等法院,但訴訟費用可能高達15萬紐幣。
針對此事,媒體也向聯系了業主委員會。
主席Jim Finnigan表示:“事情有另一面”,但拒絕提供進一步解釋。
當媒體嘗試采訪他時,他回應:“找別的新聞寫吧……這件事你的讀者不會想聽。”
Finnigan提出,如果提供解釋,希望內容不要被報道,但沒有被同意。
不過,他承認確實存在問題,并表示:“我愿意對話和交流,并且迫切希望解決這個問題。”
04
“物業所有權模式發生了根本變化”
Lin和Zhang只是眾多跟新西蘭的業主委員會發生糾紛的業主之一。
過去12個月內,租賃法庭就收到403起相關案件。
AUT法學院副教授Rod Thomas指出,越來越多的新西蘭人從獨立住宅轉向公寓或聯排別墅,物業所有權模式也發生了根本變化。
“新西蘭人認為,如果你擁有某樣東西,你就完全擁有它,而在單元產權(Unit Titles)中,你更像是一名股東......
“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體系,許多業主并不真正理解他們的權利和義務。”Thomas說。
一旦陷入與業主委員會的糾紛,業主往往處于極端不利的境地。
盡管2010年《單元產權法》(Unit Titles Act)進行過修訂,但許多漏洞仍未填補。
該法未能像《公司法》或《慈善法》那樣提供基本的治理準則,導致業主委員會的管理隨意且缺乏約束。
2020年大選前,工黨曾承諾審查業主委員會制度,國家黨當時也認同改革的必要性,但最終沒有出臺任何新立法。
05
“我們只是想要公平”
目前,Lin和Zhang的財務狀況已接近崩潰,為支付費用,他們不得不再抵押房產,并向家人借錢。
兩人表示,這場持續的法律斗爭也給他們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每次收到繳費通知,我的身體都會發抖。”Zhang說。而Lin則需要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
他們的最終選擇是什么?賣掉物業似乎是唯一的出路,但當潛在買家得知高昂的業主委員會費用后,都紛紛放棄購買。
Zhang說,她不愿意以巨額虧損的價格出售物業。
“我實在無法接受。我們沒有要求特殊待遇,只是想要公平。”
ref:https://www.stuff.co.nz/nz-news/360616732/legal-nightmare-warning-couple-trapped-body-corporate-disp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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