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將車企作為L3自動駕駛的事故第一責任人,交警判罰最基礎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就還沒有承認駕駛自動化系統可以作為責任主體,各位目前階段還是要謹慎使用智駕,做好承擔責任的準備。
那相關法律法規什么時候來呢?
嵐圖汽車和華為的某次直播中,有高管透露,說關于L3的全國性法律法規正在加速推進,今年有望看到一點苗頭。
2月25號工信部和市監局聯合發布的通知,也坐實了這一點。
但這事牽一發而動全身,至少涉及車企、保險、車主、其他交通參與者四方的利益,我們又不像美國那樣每個州都可以有自己的法律,更需要全國普適,在這方面,先富還是要等等后富。
好,以上都是我查來的資料,希望能夠當做大家的下飯菜,接下來是就L3自動駕駛這個話題,我個人想跟大家提出的一些討論。
第一,敢不敢用。
L3的國標中對車輛的要求其中一條是:在發出介入請求后,如果動態駕駛任務后援用戶未響應,適時采取減緩車輛風險的措施,說人話就是,車輛會適時和人搶方向盤,但是真有人能眼看著事故發生無動于衷嗎?那你動了,輔助駕駛就退出,就是所謂的“事故前0.1秒退出智駕”的來源,那么這種情況下,如何定義L3和人的操作哪個是正確的?該人類放手還是電腦放手?
想解決這個問題,需要車輛具備哪些硬件條件?
想要車自己開,就不能讓人和車搶主導權,方向、油門、剎車需要做到解耦,剎車油門好解決,但目前國內已知做到方向解耦的,只有仰望概念車、蔚來et9以及即將發布的尊界S800,樣本過少,讓人難以信服其在應用上的安全性。
對另一群人來說,自動駕駛的危險來源于外界,只要路上還有L0級別的車,那我就算用上了L5級別自動駕駛,還是不安全的,我可以不撞人,但架不住別人可能撞我,我又沒有反應裝甲,這也是許多人不信任智駕的關鍵,包括我媳婦。
當然,這并沒有錯,科技的進步本來就伴隨著大量的討論甚至爭議,但想要享受前沿科技的激進派,和更相信自己的保守派,雙方如果互相綁架,那才叫悲哀。
第二,倫理問題,或者叫電車難題。
舉個例子:為了躲避前方駕駛員必死的事故,自動駕駛選擇執行MRM最小風險操作,左邊是這車的產品經理,右邊是營銷總經理,往哪邊躲都會撞死一個,這種極限工況該如何選擇?誰來選擇?
那退一步,自動駕駛它知道撞五菱和撞勞斯萊斯哪個車損更高嗎?
如果為了降低車損撞五菱,憑什么呢?對五菱車主公平嗎?
第三,就是責任劃分。
L3自動駕駛狀態下發生事故,車企應該承擔責任,這是大家的共識,我也認同這個觀點,但是怎么劃分才合理呢?
你可能說,按照主次責來劃分好咯。
那單車事故呢?
舉個例子,車輛在L3狀態下,因為山路過滑發生撞山事故,責任在誰呢?是用戶沒有檢查輪胎還是自動駕駛沒判斷好速度導致側滑撞山?
未來可能普及的智駕險會不會賠?以什么理由賠?
再進一步,涉及刑事的事故呢?
在北京市的條例中,要求車企為L3自動駕駛車輛設置安全員,那么安全員的責任是什么?
自動駕駛的車輛萬分之一的概率創死了人,刑事責任誰來擔?
車主?安全員?車企?還是車輛本身?難不成把車扔進報廢廠就算死刑了嗎?
再再進一步,如果以上責任都有車企兜底,會不會讓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危險系數大大增加?
第四,輿論環境。
在當前這種車企無序競爭、遙控KOL互相吐痰的環境下,L3真的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嗎?
我甚至能想象到全國性的L3法規正式落地后,各家為了搶頭香,爭相宣傳自家L3自動駕駛的場面,會不會像現在的L2智駕一樣,被各種智駕小視頻搞成通貨膨脹?
技術的進步難道真的要靠包裝成“我真牛X”這個賣點來推廣嗎?
都說失敗是成功之母,但成功六親不認,畢竟事故率只是廠商發布會PPT的背景板,這種可能超出自動駕駛能力邊際的傳播如何監管甚至處罰?
此外,在每個討論L3級別自動駕駛的視頻下面都會有這樣的評論:
車主向廠商追責?想屁吃?廠商解決不了問題還解決不了你嗎?
這種車主對廠商的不信任,雙方權力的不對等,這是另一個維度的討論,所以說L3自動駕駛,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鍋是要甩的,命才是自己的,總結一句話:可以信L3,更要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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