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譚瑞松在卸任一年多后被查,并于2025年3月被逮捕。
譚瑞松在2023年3月已經卸任,2024年8月被查,2025年3月才被逮捕呢,為何被查后沒有被逮捕,在好幾個月后才被逮捕呢?
這篇文章,我們來探討下這個問題。
譚瑞松涉嫌貪污和受賄的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監察機關在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時,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包括線索收集、初步核實、立案調查、證據固定等步驟。譚瑞松于2023年3月卸任董事長職務,2024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從這一時間線來看,啟動調查可能是在卸任后一段時間才正式展開。
譚瑞松在職期間可能已有違紀違法線索,但由于其高管身份和涉及軍工領域的敏感性,調查需要謹慎推進,避免打草驚蛇。
卸任后,監察機關可能才逐步掌握足夠證據,因此于2024年8月正式立案調查。
從2024年8月被查到2025年3月逮捕,歷時約7個月,這符合復雜腐敗案件的調查周期,尤其涉及“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和“靠軍工吃軍工”這樣的大案,需全面梳理其在職期間的資金流向、項目審批記錄及權錢交易證據。
譚瑞松的案件遵循了“先黨紀后國法”、“黨紀嚴于國法”的路徑。開除黨籍的黨紀處理是內部紀律審查的結果,通常先于司法程序完成。
從黨紀通報到逮捕,間隔約20多天,屬于正常流程。
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將案件移交檢察機關,檢察院需對證據進行審查,確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這一過渡期反映了程序正義的要求。
譚瑞松被指“靠軍工吃軍工”,涉及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改制并購、工程項目承攬、職工錄用等方面牟利。這類案件往往牽涉多方利益和復雜交易:
①軍工敏感性: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是重要的軍工央企,負責戰斗機等關鍵裝備研發生產,譚瑞松的行為可能涉及國家安全領域的高度機密信息。調查需在保密前提下進行,可能增加了取證難度。
②涉案金額巨大:通報提及“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和“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表明需要審計大量財務記錄,追查資金流向,這通常耗時較長。
從2023年3月卸任到2024年8月被查,中間一年多可能是線索摸排和技術調查階段。
從2024年8月到2025年3月逮捕,則是正式立案后深入調查和司法銜接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檢察院接到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后,會審查是否需要逮捕。
逮捕需滿足“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等條件。
從2024年8月立案到2025年3月逮捕,總計7個月,這一時間是調查的正常周期。
從2023年3月卸任到2025年3月逮捕,歷時兩年,其中一年多為線索積累和前期摸排,正式調查到逮捕則只用了7個月,這已經顯現出了中國在處理違法亂紀人員的高效率。
譚瑞松的被捕,給所有貪腐人員敲響了警鐘。
不要想著貪腐后安然無恙,不要懷有任何的僥幸心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應負責有擔當。
當想著個人私利,被欲望牽著鼻子走時,利益雖然來了,但最終也會付出代價,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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