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之水》大結局,跟預想的差不多,馮大凱的不法團伙最終被搗毀,趙明達的違法行為也被查出來,沒有出逃成功,他也坦然接受這個結局,但他沒有后悔,因為現實讓他無法做別的選擇,在情和法之間,他選擇了情,為了女兒的治療費,他知道自己是在犯罪。
調查趙明達難度很大,因為他太專業,所以可以把事情做得很隱秘,鄭昊查了很長時間都沒有結果,但現實是趙明達讓女兒去瑞士治療,打了1400萬過去,這個金額是驚人的,短短幾個月,他哪來的這么多錢?
如果賬目查不出問題,那就得繼續換角度去查,稽查找到趙明達的公司也破費周折,最終通過一個電話號碼,找到了一家物流公司,再通過這家物流公司物流車的行動軌跡,才找到了趙明達在運作的公司,才等于是找到了根兒。
馮大凱被抓之后什么都不說,也不知道在堅持什么,直到警方說趙明達有一家公司,馮大凱一下子就明白了,原來自己被算計了,他好像就失去了所有力氣,反而就想開了,直接全都招了,大概就是魚死網破的心態。
鄭昊是非常痛苦的,趙明達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眼看著自己調查出來的東西都是趙明達的犯罪證據,明知道前邊等著的是什么,自己也阻止不了,實在是撕裂感。
趙明達想要坐船走,鄭昊預判了他的預判,在碼頭等到了趙明達,兩個人也有了一段對話,趙明達想要去看女兒,想讓鄭昊放他走,但鄭昊雖然心痛,卻無法放走趙明達,但趙明達其實已經很疲憊了,這個結果也是一種解脫,他女兒的治療已經有了效果,自己能做的已經做了。
馮大凱認為輝煌的事業,說倒也就倒了,他認為黑白平衡風生水起的生意,也一樣倒臺,他大概沒想到自己最后是被女兒和趙明達給帶進監獄,他以為能夠拿捏人性,但最終還是沒有算過人性,趙明達對女兒的愛超過了一切,馮大凱不給他治病的錢,趙明達自然要算計他。
人性不可測,馮大凱是為了利益,趙明達是為了錢,他放棄了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底線,明知道最終難逃法律制裁還要鋌而走險,這就是一種人性對撞。
鄭昊跟梁錦秋之間蹉跎六年,也是情理和法理的對撞,好在最終父母釋然,他們繞了一大圈還能走到一起,也算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解決談不上完美和不完美,塑造了趙明達這樣一個角色,其實很悲涼,換做任何人站在他的位置,有其他選擇嗎?最終他被判了12年,只是不知道那1400萬要如何歸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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