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海頭鎮村支書符某龍幫助其子符某照偽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侵占村民林地6.5畝,導致村民經濟損失高達80萬元。村民向紀委、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舉報,但問題未得到解決。
林權證糾紛:從辦證到侵占 2010年,村民依法取得林權證,合法擁有6.5畝林地。然而,2015年,村支書符某龍以其子符某照建設養豬場為由,推平村民林地,并偽造8.8畝土地承包材料,侵占村民林地。
村民多次協商未果,最終走上司法之路。2.起初,村民們試圖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向儋州市法院提起訴訟。然而,由于爭議雙方均持有相關證件,對于土地權屬及道路通行權的界定存在模糊之處,致使法院在判決時面臨較大困難,難以做出明確裁決 。 在此情形下,村民們并未放棄,轉而提起行政訴訟,期望能在行政層面厘清爭議。在行政訴訟過程中,
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庭審上鄭重提供答辯狀材料,其中明確承認了村民林權證的合法性,并且相關材料上還有符某龍在任期間的簽字證明,這為村民的訴求提供了關鍵支持,意想不到的是,符某龍在行政訴訟中,反過來向洋浦法院起訴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聲稱其向村民頒發《林權證》的行為違法。面對這一情況,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再次積極應對,提交答辯狀進行舉證,詳細闡述了向村民頒發《林權證》的合法依據與流程
。最終,洋浦法院經過審理,充分考量各方證據與陳述,依法駁回了符某龍的訴訟請求,并出具了裁定書,從司法層面再次肯定了村民林權證的有效性,事情并未就此畫上句號。在符某龍經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敗訴之后,在海頭林業局和符某龍的要求之下,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給出了套圖。但該套圖卻與之前的認定及相關材料出現前后不一的矛盾情況,使得原本就復雜的土地及通行權爭議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可是在行政訴訟進程中,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曾明確指出,符某龍所申辦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侵占了我們家6.5畝林地。然而,如今該局卻又聲稱爭議土地面積僅為1.63畝。
這種前后矛盾的說法,不禁讓人質疑。村支書符某龍與其子符某照侵占行為導致6.5畝林地無法正常經營,按照當前市場價格計算,經濟損失高達80萬元。
此外,村民為維權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包括律師費、鑒定費等,但至今未獲得任何賠償村民多次向儋州市紀委、農業農村局舉報符某龍的違法行為,但紀委將案件轉交海頭鎮紀委后,調查遲遲未有結果。期間,符某龍通過海頭鎮政府及紀委相關領導,多次向村民父母施壓,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村民呼吁相關部門嚴懲符某龍以權謀私的違法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80萬元。同時,村民要求儋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與林權證前后土地歸屬矛盾的問題作出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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