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官網
發布了一則公告,詳情如下: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菏區征補公告〔2025〕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百花社區集體土地。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以及牡丹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百花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F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圍和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范圍和現狀如下:
地塊1位于百花社區耕地、打魚店社區耕地以南,打魚店社區耕地、百花社區耕地以西,百花社區園地、百花社區建設用地以北,百花社區建設用地以東。
面積:1.8528公頃,其中:農用地1.6219公頃(耕地1.5566公頃、園地0.0092公頃、農村道路0.0561公頃);建設用地0.2309公頃。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牡丹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Ⅰ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27.5萬元/公頃。其中,農用地補償標準為127.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127.5萬元/公頃。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魯自然資規〔2025〕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3.農村村民住宅(或者工礦企業)補償費標準。按照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補償安置標準執行。
四、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按照《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魯人社規〔2023〕3號)和關于貫徹《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實施意見(菏人社〔2024〕4號)的規定執行。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牡丹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其他事項
1.本公告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網站、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街道政務公開欄、社區政務公開欄和居民小組進行公告,公告期為30日,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28日。
2.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當在公告期間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經聽證確需進行調整的,本機關修改完善后予以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3.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應當在公告期間內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等材料到百花社區居委會辦公室辦理補償登記。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沒有異議的,可以在辦理補償登記時一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公告期間辦理補償登記的,相關信息按照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確定。
特此公告。
聯系人:劉臻
聯系電話:0530-5379023
聯系地址:萬福河北路和菏蘭路交叉口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來源: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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