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打假,衛生巾、尿不濕、一次性內褲統統躺槍。
記者臥底發現殘酷的真相,大品牌的二次廢料都流向了這些黑作坊,擺在明面上的利益關系讓消費者毫無安全感可言。
蘇菲、自由點、全棉時代等等榜上有名。
尤其是全棉時代,發掘出消費者對純天然棉制品的需求,在國民女星趙麗穎的代言下,明星效應讓該品牌銷量突飛猛進。
01
- 品牌巨額代言費,由誰買單?
我曾經在品牌公司廣告部上班,公司每年都會給部門撥一筆巨款。
然后公司會要求我們會把當年人氣較高與品牌調性相符合的明星羅列出來,開會討論,經過領導層層審批,選出最合適的明星作為代言人。
流量小生和快消品一樣,年年都換,娛樂圈不缺新人,公司為了適應市場推新品的速度也很快。
顯而易見,明星的代言費真正買單掏腰包的是他的粉絲,他明星效應帶來的消費者信賴度,他的社會影響力,都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抉擇。
02
- 全棉時代品牌“塌房”,趙麗穎算背刺消費者么?
全棉時代品牌這個品牌很成功。
在趙麗穎沒有代言之前,就已經擁有了一批固定的消費者。
這部分消費者的定位為有點小錢,對生活品質有追求的,追求天然棉花產出的健康環保的高品質生活護理產品,愿意為品牌溢價買單的中高收入以上人群。
全棉時代選趙麗穎做家紡居家全球代言理念和形象很符合。
趙麗穎給人的感覺就是靠譜,而棉花給人的感覺就是天然質樸。
趙麗穎用自己的國民度,給全棉時代的品質再次塑造了一層品牌信賴感。
315爆料全棉時代之后,全棉時代官方立刻對消費者進行以下回應。
但315的權威性給消費者心中埋下了一個懷疑的種子。
連帶著趙麗穎也被網友進行了審判。
網友紛紛表示沖著趙麗穎代言去購買的全棉時代產品,感覺被背刺了。
不過趙麗穎代言的是全棉家居服系列,和被爆出的一次性生活用品不是一個品類。
但網友還是認為作為支線代言人,趙麗穎應該出來回應一下。
03
- 明星,需要對自己代言的產品品質負責么?
我們都知道明星塌房要對代言的品牌進行賠償:
- 明星與品牌方簽訂的合同中通常包含“道德條款”或“不違法條款”,明確藝人不得出現某些行為(如違法、失德等),否則視為嚴重違約,需承擔相應責任。
- 合同中可能約定違約金條款,藝人塌房后需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金額通常以合同約定為準。
- 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品牌方損失,品牌方還可要求賠償直接或間接損失,如廣告下架、重新宣發等費用。
那么相應的品牌暴雷,藝人是否可以要求解約?
- 品牌方旗下的任何產品或服務因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不良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代言人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代言人還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品牌方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如品牌方“爆雷”,代言人可依據合同中的關于單方解約權的約定,主張解除代言,簡單明了。
概括下就是品牌和明星誰塌房誰賠償,但消費者的權益始終沒有人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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