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發文落地先前出臺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作出三項調整。一是上調最高(基礎)額度: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購買本市首套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和在全國范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新增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為20%。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
我的簡評:
可以理解為“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企穩”的落地。
但鑒于政策先前已發布部分需求已經釋放,以及過去1年首套房商貸利率與公積金貸款利率利差快速縮小,這個利好沒有想象的大,相當于針對多出的幾十萬貸款部分進行惠民降息。
按頂格231萬貸款30年還款,相較于純商貸,月供減少374塊/4488塊按年(相較于先前組合貸,減少更少)。
有力的部分是降低了保障房首付、以及取消了異地貸款所有限制,這部分能夠拉動一部分剛需購房。
公積金貸款利率應該直接下調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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