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連法官升職了!聞聽此訊,不覺大感意外。許連,想來大家已不陌生,媒體與網友筆下的網紅大法官。前段時間,據媒體報道許連還是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今天不聲不響就成了庭長?
也許有人會說,副庭長升任庭長,這不水到渠成的事嗎?有啥好奇怪的!NO,NO,NO,如果是企業或普通行政機關干部升職也還罷了,法官依屬法院,而法院是國家司法機關,法院干部的職務任命、升遷有著嚴格的法律原則和組織程序,怎么可以偷偷摸摸進行?
獲悉許連法官升職的信息,并非來自組織部門的官方渠道,而是來媒體報道。3月13日,在“鹽城新聞”的視頻報道中,不但有許連的出鏡講話,還有其職務標注:濱海法院刑庭庭長。
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對于法院領導職務的任免是怎么規定的?!度嗣穹ㄔ航M織法》第43條: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法官法》第18條: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法官法》第19條:法官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后,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簡單說說法院領導的任職流程:1、提名與考察。2、任前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一般5—7工作日)。3、人大常委會審議任命。4、任職與履職:新任庭長需參加憲法宣誓儀式。
回頭看看有關許連的庭長晉職信息,完全是一片空白。
為了慎重起見,筆者特地使用了Deepseek 對許連的任職情況進行了系統而全面的檢索,然而得出的結論是:目前未見其升任庭長的記錄。
那么,關于許連晉升庭長的事情,是媒體報道有誤,還是濱海法院違背法定程序逆天操作,那就不得而知了!
也許有人迷惑:為什么要對許連的任職問題如此上心?當然是有原因的。
前面已經說了,許連是一個網紅法官,根據網曝的一系列內容來看,她根本不配做一名法官,更別說升任刑庭庭長,負責領導和管理包括案件審判、人員管理、工作協調等刑事審判庭的各項工作了。
在這我們不妨列舉幾個許連在案審期間的違規事例。
法官客串檢察官,2019年,許連的大名出現在濱海檢察院的一份詢問筆錄中,被指客串檢察官。
檢察官與法官是否可以共同參與詢問暫且不論,問題就在于現有證據證明,這起“農民企業主陳德實涉行賄一案”,是一起荒唐至極的冤案。當所有的證據指向法官違法辦案時,那么“法檢客串”,自然是不能忽略不計的。
同樣在由許連承辦的該案中,甚至出現了去世多年的父親為兒子擔保的荒誕事,而且父子年齡相差只有2歲。
在“陳德實涉行賄案”中,律師張燕生、溫瑩影直指“許連偽造訊問筆錄”。
在掛牌督辦的鄧成蔚案中,鄧成蔚的妻子撰文舉報:許連偽造《情況說明》偷偷塞進卷宗中當做證據使用…
許連是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官,通過實例應該不難做出判斷。然而面對怒潮洶涌的輿情,濱海法院、許連法官始終保持緘默,不回應,不說明,好像什么事情都不曾發生。
許連被輿論詬病日久,但一絲一毫都不影響其立功授獎。今天,網絡再曝其職務晉升,而且找不到其晉升應有的法定程序,豈不怪事?
濱海縣人民法院許連的職務變動,正引發一場關于司法程序正義的深度拷問。在未履行法定任職程序的情況下,這位曾深陷"偽造筆錄""法檢客串"等輿論漩渦的"網紅法官",悄然完成從副庭長到庭長的職級躍升,其背后的程序合法性與司法倫理問題值得警惕。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法官晉升程序的法定化,是確保司法權公正行使的制度屏障。任何程序規避行為,都將損害司法公信力的根基。"
法院不是"獨立王國",法官晉升不能成為"暗箱操作"的特區。當程序正義被漠視,當職業操守被質疑,法律的尊嚴與司法的權威將無從談起。許連的晉升事件,不應止于輿論追問,更需要啟動專項調查,以程序正義的彰顯重塑法治信仰。(大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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