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李娟《冬牧場》里的一個哈薩克少女。
她是牧民居麻的女兒,叫加瑪,十九歲,一米七的身高,皮膚白得發亮,睫毛泛著淡金色,眼睛像灰綠色的寶石。
可就是這樣一個漂亮姑娘,指甲卻深深凹陷在指尖,靠常年用染頭發的橘紅色染料掩蓋;仔細看時,會發現她額頭眉梢已經初顯老相。
這是艱苦的游牧生活留給她的直接印記。
加瑪的故事,藏著草原最真實的生存法則。
她父母疼她,每天早上她都會鉆進爸媽的被窩撒嬌,但一到放羊、背雪、找馬的活兒,父母立刻變得嚴厲。
有次李娟看她凍得臉色發青回來,居麻夫婦卻只是淡淡地說“來喝茶”。
這其實并非父母狠心。李娟在書里寫得透徹:
“情感這個東西,只需快樂時流露一下就夠了。其他時候嘛,還是節制些比較好。”
因為草原上的愛,都裹著風雪的棱角。
加瑪的手很巧,“許多初學的事情,一上手立刻心領神會”,織的花帶子能讓城里人看花眼。
她愛唱歌,嗓音不算清亮,卻卻真摯動人,唱出的旋律婉轉又惆悵。
可是呢,“一年到頭,這個姑娘能夠在人多的阿克哈拉停留的時間還不到半個月。其他的日子全是沙漠戈壁,森林草野,青春只與牛羊為伴……青春多么美好,卻再無人看到。”
這樣一個聰明能干的姑娘,十四歲就輟學放羊了。
事實上,按照哈薩克族的習俗,姑娘放羊是很少見的,因為有句諺語說:“姑娘是家里的客人”,她只在這個家里出生、成長,總有一天會嫁為人婦,成為別的家庭的一員,因此要善待女兒,給予尊重。
可是她出生的家庭,實在太困難了。
居麻家四個孩子,那年姐姐喬里潘去伊犁學畫畫,弟弟和妹妹都還很小,家里實在沒人干活,加瑪二話不說扛起了羊鞭。
她總說:“姐姐畫畫好,妹妹學習好,弟弟會修摩托車,就我什么都不會。”
可她都輟學五年了,還能熟練地背誦當年學過的課文;每次她向李娟學漢語,教一遍就能記住,過幾天抽查還能寫對。
李娟說,要是加瑪能上學,準是個好學生。
更讓人心酸的是,她的身上,”上衣撿弟弟的,毛衣借媽媽的,棉褲是爸爸的,牛仔褲是姐姐穿剩下的,襪子是奶奶的……算來算去,只有手套和鞋子屬于自己“。
要知道,這是一個十九歲的少女!
加瑪悄悄跟李娟說想進城打工,一個月五百塊就行。這在城市人看來微不足道的數字,卻是她逃離荒野的全部希望。
但爸爸居麻死活不同意,他怕女兒吃苦,覺得“只有一切如故,才不會吃苦”。
可他不知道,女兒每天放羊時,會望著遠處的公路發呆,會偷偷羨慕訂了婚的同學——盡管那些同學的未來,可能也是重復媽媽的命運:一輩子圍著牛羊轉。
加瑪的故事,只是《冬牧場》里的一個片段而已。
這本書記錄了李娟跟隨哈薩克牧民在零下四十度的沙漠過冬的經歷。你能看到居麻喝得醉醺醺找馬,看到孩子們在雪地里撿羊糞,看到他們用凍硬的馕蘸奶茶。
但最戳心的,是這些牧民在極端環境中對生活的堅持。李娟用白描般的文字,把殘酷寫成了詩。
這本書出版后,有人說它是“最后的游牧史詩”,它拿過人民文學獎,被翻譯成多國語言,豆瓣評分達到9.1.但李娟說:“我只是把看到的記下來。”
如果你想知道,在手機信號都沒有的地方,人如何與自然共處;如果你想看看,被風雪雕刻的青春是什么模樣,不妨翻開《冬牧場》。
或許讀完你會明白:那些在城市里被熱議的“詩與遠方”,在草原上,不過是生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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