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推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運行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包頭市兩級法院落地見效,3月14日,包頭中院組織召開全市法院參與綜治中心運行工作推進會。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史建偉,包頭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畢晨出席會議并講話,包頭中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專委高麗琴參加會議。會議由包頭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賀亞麗主持。
會上,高麗琴專委對全市法院參與綜治中心運行工作整體情況進行了通報,各基層法院院長對各院參與綜治中心運行的具體情況進行了匯報。
史建偉副書記表示
在全市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關鍵時期,法院系統積極推進工作,以會促建、以建促治,切實加強全市綜治中心的司法力量,體現了全市法院服務中心的大局意識與主動融入的責任擔當。
對下一步人民法院參與綜治中心工作,史建偉副書記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要繼續在機制融入上下功夫,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系統建立指導調解、釋明引導、先行調解、一審立案、訴調對接等機制,助推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二是要繼續在功能融合上下功夫,立足職能推進訴訟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智能化建設,與訪調、檢調等協調聯動,打造聯調合力。三是要繼續在工作融通上下功夫,從條線上加強業務指導,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發揮司法建議實效,合力推動司法服務向末端延伸。
畢晨院長對全市法院參與綜治中心運行工作提出三點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確認識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現實意義。發揮好綜治中心作為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和推動社會治安風險防控的平臺作用,完善線上線下對接聯動機制,促推資源整合,為辦好自治區“兩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要明確職能定位,推動形成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的工作合力。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參與綜治中心運行工作,聯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力量,全力推動將法院主導的解紛機制向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進行實質轉型。
三要規范工作機制,依法做實人民法院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協調對接、指導調解、總結匯報等工作,不斷健全源頭預防、非訴解紛、裁判終局的多元解紛體系,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全市各旗縣區法院、稀土高新區法院院長、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領導、立案庭負責人及包頭中院部分干警參加會議。
來源:包頭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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