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今年3.15之前,先看看去年3.15曝光的“主板機黑灰產”“淋巴肉預制菜”等企業現狀都怎么樣了,深圳云承未來科技(網絡水軍)已注銷,但其關聯的境外服務器仍在運作;安徽東輝食品(槽頭肉)被罰沒580萬元,法人被限制高消費,但原團隊通過代持方式在河南重啟加工廠;世紀佳緣累計被罰32萬元,投訴量卻直線增長。總結下來,這些企業后來的結果主要有兩條路徑:要么借注銷,通過股權代持、跨省遷移規避監管“金蟬脫殼”,要么認罰后繼續違規經營。
那么就會有人問,為什么黑心企業被曝光后還會借殼重生?黑心企業被曝光后代價有哪些?
其實,黑心企業被曝光后卷土重來的現象,本質上是利益驅動與制度漏洞共同作用的結果。黑心企業面臨的首先是經濟處罰,此外通常還包括企業的“社會性死亡”。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欺詐行為需退一賠三;《食品安全法》148條支持十倍賠償。而一旦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將面臨信用懲戒。根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不僅3年內不得參與招投標、融資受限,法定代表人還將被禁業3年。比如之前廊坊龍盾玻璃因偽造認證被吊銷執照后,原法人在建材行業徹底“拉黑”,其子公司貸款也因信用關聯遭拒。所以,黑心企業是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但是,由于制度的漏洞,比如股權代持、法人變更、地址遷移等操作已形成完整“曝光后救急“的一條龍服務,加上消費者的 “7 秒記憶” 與監管的滯后性,為企業提供了喘息空間。
如果企業都注銷或失聯了,消費者維權無門怎么辦?
消費者其實并非無路可走,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可以在起訴時追加未實繳出資的股東,之前青島城陽法院通過“刺破公司面紗”判決,要求未依法清算的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貴州獨山檢察院支持起訴惡意注銷企業,為消費者挽回損失。這些司法實踐表明,即使企業“跑路”,股東仍可能被追責。
我認為今年3·15或將聚焦三大領域,預制菜原料溯源、AI換臉詐騙等數字經濟亂象,以及健身教育行業的預付卡跑路潮。目前監管部門已在行動,四川對聽花酒全鏈條查處罰沒430萬,開創“穿透式監管”先例。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我們應當將3.15曝光效應轉化為常態化治理,信用懲戒不是終點,而是企業重塑價值觀的起點。只有這樣,市場才能完成從“劣幣驅逐良幣”到“良幣自帶流量”的進化。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且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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