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和鼓勵更多勞動者在恩自主創業,進一步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24〕88號)精神,恩施州將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以及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發放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相關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含創業者本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2.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含創業者本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返鄉入鄉人員。在恩施州初次辦理注冊登記(注冊5年內),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含創業者本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返鄉人員指在外就業、創業、入學、服兵役等達6個月以上,返回原戶籍所在縣市的人員;入鄉人員指在縣市創辦各類經營實體的非創業地戶籍人員。
二、申報方式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填寫恩施州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連同辦理材料一并提交至營業執照注冊地公共服務機構,經人社部門審核、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創業者本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三、辦理材料
1.《恩施州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共性材料);
2.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社保卡復印件(共性材料);
3.就業困難認定(申請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提供);
4.畢業證書(申請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5.返鄉、入鄉佐證(申請返鄉入鄉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注:帶動就業由人社部門核實就業登記、合同、工資發放流水。
四、咨詢電話
州本級:0718-8292040
恩施市:0718-8989256
利川市:0718-7291101
建始縣:0718-3222028
巴東縣:0718-4335083
宣恩縣:0718-5831726
咸豐縣:0718-6668029
來鳳縣:0718-6273826
鶴峰縣:0718-528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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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來源/恩施州就業
編輯 |牟倩 審核 | 程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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