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在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維護與促進臺海地區和平穩定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反分裂國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分裂國家的“三條紅線”,將“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任何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省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主張上升為了國家意志。簡單來說,就是在臺獨分子的家門口立了一道警示牌,明明白白告訴他們越線等于玩火自焚。20年來,別管“臺獨”分子怎么折騰,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當然,在美國的背后支持下,臺獨分子從來都沒有停止過搞“分裂”的小動作,特別是賴清德上臺后,不僅濫用司法打壓異己,還大搞“綠色恐怖”、煽動“反中抗中”,臺灣社會在“綠色威權”的籠罩和撕裂下,陷入失序的“亂斗”之中。此外,賴清德公開鼓吹“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升高兩岸對立對抗,通過操控特定媒體來破壞兩岸的正常交流。但是,玩火者必自焚,賴清德等臺獨分子,跳的越歡,死的越快,他們必將受到《反分裂國家法》的懲處!
中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祖國統一的腳步,任何居心叵測的伎倆都注定失敗。盡管有美國在背后撐腰,但在過去的8年里,臺灣當局丟掉了10個所謂的“邦交國”。這說明,無論臺獨分子如何上躥下跳,無論美臺反華政客如何勾結,都改變不了臺灣是中國一個省的事實,臺灣省已經回歸祖國80周年的歷史,這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很多網友將臺獨分子稱之為“臺蛙”,我個人認為這是很有道理的,甚至是恰如其分的。臺獨分子就是一群井底之蛙,他們毫無政治眼光,也看不清國際形勢,更不明白自身有幾斤幾兩,妄圖挾洋與統一大勢抗衡,這種抱粗腿當兒皇帝的心態,開歷史倒車行為必將被歷史車輪碾得粉身碎骨。
在《反分裂國家法》施行20周年之際,我想給賴清德等臺獨分子再溫習一下這部法律的第八條:“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的民族,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都是中國人,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通過和平的方式實現祖國統一。但是,良言難勸該死的鬼,賴清德等臺獨分子若是把大陸的善意當作“大人嚇唬孩子”,那就大錯特錯了!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要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
祖國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賴清德之流想找死,必然被釘死在賣國賊的歷史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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