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交流不迷路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強調: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話音剛落,網絡上迅速傳遞了一種聲音:
“建議應該年滿35周歲才能考公務員”。
奇怪,為什么在說到就業歧視的時候,大家把眼光一致看向了公務員呢?其實原因無外乎一點:
自1994 年以來,政府發布《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明確報考國家公務員的基本條件之一為 “年齡為 35 歲以下” 。
于是,公務員招一個明確要求就是:35歲以下。而這個要求,后來被很多企業、大廠所沿用,以至于發展到今天,造成了獨特的“35歲現象”。
什么是“35歲現象”:就是在人才市場上,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通常會設置 35 歲以下的年齡限制;在企業裁員時,也會優先裁掉35歲以上的員工,導致 35 歲及以上的求職者面臨較大的就業壓力和職業發展困境。
這就是典型的就業歧視。而淵源就在于公務員考試。
于是有人就提議:應該年滿35周歲才能考公務員”,理由如下:
1、公務員能更好地體驗民生疾苦。之前10多年必須要私營企業工作,甚至打零工,當個體戶,這會讓他們知道小企業的不容易,不會隨便一聲令下,去換一條街的招牌。
2、年紀大且吃過苦才能對群眾更和氣。
3、年紀大且還在基層對升官野心小得多。
4、基層沒事干的時候可以生孩子,解決生育問題。
5、減少考研壓力和就業壓力。
6、年齡大了上一輩年齡更大甚至已經退休了,減少拼爹現象。
當然,這些理由都合乎邏輯。更重要的是,為企業樹立榜樣,自己首先站出來,糾正了就業歧視,這樣做的很有示范效應。
但是你你仔細看,除了第一條,真的很扯淡。仔細想一想:
年齡大吃過苦和對群眾更和氣有聯系嗎?這不是應該是個人素養問題?
年紀大還在基層對升官野心小得多,這不也和個人有關嗎?
基層沒事干的時候可以生孩子,這個理由簡直在開玩笑。
減少考研壓力和就業壓力,現在針對35歲以下招考,不也是在減少考研和就業壓力嗎?
年齡大了上一輩年齡更大甚至已經退休,減少拼爹現象,難道體制內只是靠拼爹嗎?
可以說,這些理由只能說提出議案者,完全從一個個體的私人感受隨意捏造的。
我唯一贊同的是,35歲以前在小企業、或者打零工,深知小企業和小個體的不易,能夠體諒民生疾苦。
但這種情況下,也不能打包票。因為你要相信人性,時間長了,官僚主義的做派難免滋生出來。
事實上,這兩年,許多代表委員關注到 35 歲就業歧視現象,認為 35 歲正是人年富力強的時期,以年齡為由限制就業,是變相剝奪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從全國勞動力人口平均年齡來看,2022 年已達 39.72 歲,在此背景下,35 歲的考公年齡限制顯得不太合理,與社會整體勞動力年齡結構脫節,阻礙了部分人群的就業選擇,破壞了就業公平性。
不過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在公務員部分崗位的招考中進行調整,明確部分招錄條件年齡放寬至 40 歲或 45 歲 。
也許未來公務員考試年齡限制政策,會進一步優化調整。
但完全進行所謂的“年滿35周歲才能考公務員”,只是“摁住葫蘆浮出瓢”,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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