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開封的夜色里,黃河流過千年。古城舊時曾迎無數公案,也曾聽過包大人的驚堂木。如今還沒見銅鑼一響,律師邵玉娟在法院就被法警背著手銬“請”出法庭。她思索過從前當法官時的每一次審理,卻沒想到今日身為律師,會面對另一種方式的秩序維護。
邵玉娟來自河南道敬律師事務所。3月13日上午,她到開封市杞縣法院付集法庭,準備為被告代理民事訴訟。那份訴訟原本只與故意傷害案后續的賠償糾紛相關,庭審安排在當日進行。她想要拍攝原告的“三期鑒定”報告,想核實當事人是否被及時告知。書記員認定這些材料已公告送達,不準隨意拍照。律師邊解釋邊掏手機準備取證,這邊書記員轉身去找法警。話音未落,法警一行三人齊刷刷進來,讓律師把拍攝內容刪掉:
法庭不能錄像。
邵玉娟堅持自己尚未正式庭審,只是庭前準備,不該剝奪她記錄現場的權利。法警立刻動手搶手機,隨后給她上了背銬。很多人腦海里瞬間浮現了“維護審判威嚴”一類的詞語,但畫面與往常有些沖突:她被三個人壓著胳膊拖到辦公室。有人聽見她呼喊“法院打人了”,有人只看見辦公室門合上,沒多久有法警罵她:
潑婦。
有法警說:
被邵律師咬了腿。
這事在旁觀者眼里頗顯荒唐。民事案件本應強調事實依據和法律程序,律師要復印材料、拍照取證,書記員若認為不符合規定,也可以讓法官來裁斷。
可法官還沒到,律師就被銬走。
邵玉娟當過法官,理應熟悉司法程序,她此時倒成了被制服的對象。手銬的鎖扣擰在她的腕骨上,和案卷里的法律條文毫無默契。
鬧歸鬧,警察來了之后說:
沒有管轄權。
那意思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屬于另一套處理邏輯。于是報警人像被打發一樣,只得自尋門路。邵玉娟要求傷情鑒定,派出所又表示目測不夠輕傷,不符合立案條件。有人聯想到古時衙門的堂威,有人聯想到現代法治的分工。
沒想到她隨后得到法院院長的道歉,說會嚴肅處理。看似有了回復,可不少人還想知道真相究竟如何。律師疑惑手銬是否使用得當,是否涉嫌濫用警力,法警對她的強硬做法有沒有執法依據。錄下的視頻還是沒能完整保留,書記員一方的說辭沒在公眾面前響亮發聲。律師索性向律協求助,表示即使對面再強勢,也得要還程序一個交代。那位院長也承諾不會回避責任,相關人員已停職,后續結果暫未官宣。
古城開封曾在戲里有鑼鼓聲,一旦“有冤伸冤”,必然風卷云涌,大刀闊斧地斬斷不公。如今這位律師只是想拍幾頁紙的三期鑒定,就演變成一場背銬拉扯。她后來離開法庭時,胳膊酸疼,牙齒磕得隱隱作痛。有人悄悄地記下背銬的痕跡和就診記錄,遞給派出所民警看,對方還是那句話:行政人員的履職行為不在普通治安案件范疇。原本涇渭分明的法律條款,在此刻看上去多了幾分幽默:
我也想去開封當法警,打人僅需停職。
過往民間戲文里,這種橋段要么是一場誤會,要么是一場亂套的權力沖突。邵玉娟堅持需要個結果,她曾在法院工作,自然不會輕易放手。她用頭頂頂開對方腿,是因為被壓制到動彈不得。她也承認記不清是否真的咬到人。整場混亂持續幾分鐘后,派出所終于出現,又退回“無管轄”三個字,倒像一場輕描淡寫的告別。
接下來她要做的,是向律協遞交更多資料,再向上級部門和檢察機構反映。在法庭內對律師使用手銬,是不是已經邁過某種紅線。如今只能靠監控視頻和執法記錄儀來還原場景。
期待官方能給出一份詳細的過程通報,讓這一事件在光天化日下攤開檢視:
監控可別又壞了。
背銬本是用來應付緊急危險、暴力抗法或潛逃風險。書記員的抵觸或者情緒激動似乎還不足以把律師鎖住。如果只因她想復制資料,就把她當成妨礙秩序的嫌疑人,那么難免顯得荒誕。包青天當年不許藏污納垢,耳朵里最見不得冤情。如今黃河邊,這把“秩序之銬”先落在要拍攝取證的律師手上,讓人想起古往今來對權力邊界的思考。
律師自嘲還算幸運,至少事發后有人拍了她受傷的照片,也有人為她做了筆錄。杞縣法院的院長在事后道歉,并保證要嚴肅處理。鄭州市律師協會表示已啟動緊急維權機制。兩邊都說不會包庇。只是不知那些鏡頭里,到底是誰在拖拽,又是誰在被摁倒,法警的職責本是護法,何以在這種場面里急著亮出手銬。背銬可以很快銬住律師的雙手,但真相有時并不容易被扣緊。
開封的黃河帶著渾濁的浪不停地向前,宛如這樁事件還有許多未被澄清的痕跡。律師再懂法律,也敵不過搶手機的手法。如果包青天還在,或許要把驚堂木敲得震得三丈高。或者他只會冷靜揮袖,讓人按住手銬的機關,翻開卷宗,看完所有的監控,再請當事人當堂對質。人們在這個城市紀念他的公道,卻沒料到在某個陰暗小辦公室里,一雙銬子先把規則扣得亂了陣腳。
結局可能仍要等待,院長的道歉和律協的維權都在路上。回望那張接處警登記表,上面寫著“建議邵玉娟去上級部門或檢察機構反映”。冗長的程序正在展開,背銬之后是否另有波瀾未息。這份律師堅持,或許能將事件繼續往深處推,人們的目光也會繼續停留在這座古老的開封城,看它能否還保留那一點包青天式的光。
第一次發布于2025年3月14日
第二次發布于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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