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陳偉志呼吁出臺規定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以此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這代表了許多家長的強烈心聲。網絡上不良網絡信息對未成年人的誤導影響眾所周知,網絡游戲里“征服世界”的巨大誘惑力,讓人極易沉迷而難以自拔,自我控制能力尚未成長健全的未成年人更易深陷其中,家長焦頭爛額,家庭雞犬不寧,親情翻船,甚至干戈相對,實在是痛苦不堪。
在互聯網及其社交媒體尤其是移動端無處不在的地球村里,禁止使用社交媒體意味著必須把手機從孩子的手中拿回來。但同在這次2025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卻建議要把手機還給孩子,當然,還給孩子的須是干凈的手機。理由是迅猛發展的人工智能會顛覆現在的教育,可能會真的消滅“差生”,真正實現因材施教。據報告,我國未成年網民達1.96億,未成年網絡普及率97.3%,92%的未成年網民利用互聯網進行學習。
這就產生了二律背反。把孩子的手機拿回來,是為了孩子好(免于網絡傷害);但為了孩子好(提高教育效能),就要把手機還給孩子。這個邏輯思路,反過來同樣成立。都是為了孩子好,做法卻要相反。這個悖論表明,手機給不給孩子并非是對錯的問題,而是利弊權衡的問題。
這些互聯網時代出生的未成年人,是生來具備、稟受于天的“網絡原住民”。把孩子的手機拿回來,意味著對“網絡原住民”實施“關禁閉”,把他們與網絡社會隔離開來成為“網絡局外人”;當他們跨進成年人的那一天突然成為“網絡移民”。這對孩子的學習和成長必將有害無益。我們習慣了無數的“從娃娃抓起”,其實這個口號是從電腦普及開始的。難道步入人工智能時代,就不要從娃娃抓起了?
我贊同把手機還給孩子,但保留消滅差生的說法。一是對差生的涵義待甄別,二是工具很難消弭人的差異。把孩子的手機拿回來,雖簡單卻粗暴,雖省事卻如同倒洗澡水連同孩子一起倒掉,得不償失。把手機還給孩子,只是需要父母監護人和老師與孩子約法三章,并不厭其煩地提醒、引導、規范孩子使用手機的行為,需要網絡平臺、政府監管、司法部門、社會大眾共同為孩子釀造清朗明亮的網絡環境。雖麻煩些,但得遠大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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