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親生母親連捅7刀,這個女人簡直禽獸不如,帽子叔叔就該當場開槍打死她!”2015年7月,一個叫鐘湘華的30歲女人,近乎冷血地將自己的母親李桂蓮連捅七刀,隨后讓鄰居報警并喊醫生。當警察和醫生趕到時被驚呆了:嫌疑人袒胸露乳,用嘴巴吸母親傷口流出的血,面對黑洞洞的槍口毫不慌張,還唱歌,就像什么事都沒發生一樣。她為什么連續捅刺親生母親7刀?為什么要脫光衣服唱歌、為什么要吸被害人傷口的血?
一、鐘湘華之所以捅母親7刀,是因為她被母親“嫁”過6次,有過7個孩子!
16歲時,為了給哥哥湊彩禮娶媳婦,鐘湘華在母親的連哄再騙下,“嫁”給了一個大自己20多歲的男人,價格是30000塊錢。
很快,鐘湘華懷孕了。16歲的女孩子懵懵懂懂,吃下母親給她的藥,稀里糊涂失去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
兩年后,母親把她帶回了家。男方覺得上了當、想鬧事,母親嚇唬對方:“我閨女沒滿18歲給你玩兒了兩年,還要怎樣?你要鬧事我就報警,讓你蹲大牢!”
不到半年,母親又把親女兒“嫁”給了另一個上了年紀的老男人,很快又懷孕了。
有一天,這個老男人喝完酒撒酒瘋,對鐘湘華連打再罵,母親李桂蓮求之不得,當晚就把她接回了家:“我媽開心了好幾天!”
第三次嫁人,仍然是為了哥哥:哥哥找的老婆沒有生育能力,很快就離了婚。她只能“嫁”人,為哥哥再婚湊彩禮。
第三次嫁人前,鐘湘華跟母親李桂蓮提了個條件:“無論如何,我要生個孩子!”李桂蓮拍著胸脯滿口答應:“你也該要個孩子了!”
第三次嫁人后,鐘湘華生下一對雙胞胎,出院當天孩子就被抱走了。原來母親這次變了套路:就是讓你給別人生孩子的,人家是大老板,怎么會看得上你?你要是鬧,咱們全家都完蛋!
后來,鐘湘華又被“嫁”了兩次,越嫁越偏也越“便宜”。一個男人輸光了家產,自己跑路了;另一個50多歲,老婆和大學生兒子出車禍離世。老頭子人不錯,對鐘湘華挺好,鐘湘華給他生了個兒子。
第六次嫁人,是鐘湘華“自己想嫁的。他對我好,把我當人看,有好吃的都想到我,舍不得讓我干重活兒,婆婆也很好,我們的孩子也很可愛!”
鐘湘華想跟這個男人一起領個“紅本本”,以后再也不“嫁”了:“我為家里做的事夠多了,養育之恩和吃的糧食都還了!”
但母親李桂蓮不肯成全她,理由是如果領證,以后想再嫁就不方便,要算重婚、要吃官司的: “大傻子,如果你要那個紅本本,咱娘倆倆都要把牢底坐穿,我走南闖北,比你見得多!”
從不忤逆母親的鐘湘華,那天跟李桂蓮吵了三次,最后她火冒三丈,一腳踢翻凳子:“就算坐牢我也要領紅本本,我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你疼我一下!”
李桂蓮被激怒了,抓起凳子狠狠砸在鐘湘華的后背上,鐘湘華暈倒在地上無法動彈,李桂蓮仍不解氣,破口大罵:“裝死就厲害!”
鐘湘華醒來后,又苦苦哀求李桂蓮把戶口本給她。李桂蓮非但不給,反而威脅鐘湘華:“我改天就找人把你那個傻兒子給賣了!”
“那是我的孩子,她竟然想賣掉!我很害怕,為了保住孩子,就想除了這個惡鬼,桌上剛好有一把水果刀,我就刺了她7刀。”講述案發過程時,鐘湘華很平靜。
后來,在律師蔡寞琰的幫助下,鐘湘華與孩子的父親領到了紅本本。在民政局,律師蔡寞琰問:“你愿意娶鐘湘華為妻嗎?”
男人回答:“我愿意!”
蔡寞琰問了鐘湘華同樣的問題,她對男人說: “只要你不嫌棄我,愿意等我,一出獄我就會趕緊回家!”
二、親生母親不肯為女兒出具諒解書:要么賠錢,要么就斃了她!
涉及家庭糾紛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夠出具諒解書的話,減刑的力度是比較大的。法院的工作人員和律師蔡寞琰都都勸說李桂蓮,雖然親生女兒連捅她7刀,但事出有因,希望她能出具諒解書,盡量少判刑。
不管旁人怎么勸說,李桂蓮橫豎就一句話:“要么賠錢,要么就斃了她!”
反觀面對偵查員審訊的鐘湘華,一直三緘其口,因為她擔心如果自己把所有的事抖出來,對母親不利:“她做的那些事可以在里面關到老!”
原來,李桂蓮在年輕時就因為騙婚被判刑三年。
沒多久,李桂蓮主動找到律師蔡寞琰:“出具諒解說也很簡單,只要你把我所有的醫藥費都出了,外加20000塊賠償,你讓我寫什么就寫什么,那個biao子婆你帶回家做保姆都行!”
律師蔡寞琰讓她尊重一下自己的女兒,同時斥責她涉嫌詐騙罪:“虎毒不食子,賣兒賣女真少見!”
李桂蓮若無其事:“你不要以為我不懂法律,我女兒的姓名、年齡和家庭住址都是真實的。我之所以連證都不讓她領,就是為了防止有人告她重婚,進去了就沒法兒繼續給家里‘幫忙’了!”
鐘湘華的哥哥鐘湘平開出的條件更離譜:“老娘最聽我的話,我讓她寫就一定會寫,只要你介紹個大學生給我做老婆!”
無奈之下,律師蔡寞琰放棄了讓這對母子出具諒解書的打算。
三、嫌疑人為什么吮吸母親傷口流出的血?真相讓人淚目,母親當庭表示諒解女兒
開庭時,鐘湘華處過的幾個男人,包括輸光家產的、喝酒打人的,都來作證了。
鐘湘華向他們鞠躬說“對不起”,他們擺了擺手說:“妹子,只要你以后安生過日子就好。”
在陳述自己為何要吮吸母親的血時,鐘湘華當眾把手指放進嘴里吮吸了幾秒鐘:“小時候,我手指被茅草割破過,媽媽就幫我吸手指,說口水能治好傷口,我覺得她愛過我。那天我是一氣之下捅的媽媽,看著她流血越來越多,我覺得那該多疼啊,如果用嘴巴吸一下也許會好過點!”
法庭上鴉雀無聲,李桂蓮也深受觸動,沉默無語,后來當庭表示愿意原諒鐘湘華:“我現在是受害者,過去的事你們就不要再翻了,算了!”
法院最終采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為鐘湘華有條件將被害人殺死,但幡然醒悟,沒有繼續實施殺人行為,屬于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判決鐘湘華有期徒刑四年。
2018年,鐘湘華提前出獄后,和丈夫一起請自己的辯護律師吃了頓飯。分別后給發來一條短信:“以后我想告訴那幾個孩子,不要恨媽媽,他們想回來,我當牛做馬都愿意養,希望他們過得好,以后的生活能做自己的主。”
我們的生活能做自己的主,這是一位母親對孩子的美好祝愿。希望這世間所有為人父母者,讓孩子做自己的主,更不能把孩子當成搖錢樹百般壓榨!
也希望這世上所有的女孩們,請你務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萬次、毫不猶豫地救自己于這世間水火,成為拯救自己的英雄和生活的主人!
同時,向蔡寞琰律師致以崇高的敬意!這世界破破爛爛,幸好有無數個蔡寞琰在縫縫補補!
(注:本文素材來源于蔡寞琰律師新著《她們走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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