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沉沉,警燈寒光乍現,一場聲勢浩大的“涉黑”與“涉賭”圍捕縱橫河北與內蒙古,宛若無形黑爪伸向深夜。當事人被深夜帶走,囚禁在賓館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里,與外界一刀切斷。一個看似正義的行動,留下的卻是父子永隔、生者悲慟的結局。冰冷的鐵椅、敞開的手搖電話機電擊,執法與酷刑之間的界限在無聲夜色中模糊。本文通過兩個地區、兩樁“黑箱式”案件,試圖揭開“指居”背后的陰影,記錄了那無法逆轉的冤痛與失落,也提出問題:無罪者何以致死,又當如何伸冤?
文|李宇琛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郊外忽然駛來警車,大燈像冷冷的利刃,割開寂靜。一群人敲開了暴家的大門。
暴欽瑞和父親暴繼業、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記忠、堂兄弟暴紀濤以及同村的幾名鄉親先后被帶走。
家里人僅得到一張《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罪名寫著“涉嫌尋釁滋事”。通知簡單得讓人發懵:到底誰尋了什么釁?又是哪里惹了什么事?
一夜之間,暴家的男性親屬幾乎被抓空。只是他們并不知道,這支行動的名頭很響——當地公安部門稱之為5·25專案。
這次專案的目標指向“涉黑”或“惡勢力”。據說案件牽扯到毆打農民工、放高利貸、非法拘禁;可事實上,暴家幾人只是普通村民,暴欽瑞本人不過是高邑縣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小職員,何來驚天背景?
還沒等家屬緩過勁,又一紙文書到來。新樂市公安局要把他們:
帶到異地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理由是案件特殊。可他們怎么都沒想到,這所謂“特殊”,竟是被關在新樂賓館一樓那幾間無窗的房間里。那里冷氣刺骨,暗無天日,密閉得像牢籠,又比正規牢籠更加恐怖。
在幾百公里之外的北京,一棟不起眼的寫字樓里也闖進了一群外地警員。
時間是2023年11月16日深夜,IT公司優友互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幾名高管與員工,被呼倫貝爾市當地的公安局的人直接帶走。警察亮出執法證件:“涉嫌開設賭場罪,請配合調查。”沒有多少人能想明白:
北京公司為什么會跟遠在內蒙古的賭博案件扯上關系?
但在跨區執法之下,疑惑沒有絲毫作用,人也被押走了。
而在被帶走的人當中,有一個名叫邢燕軍,47歲。公司里的人都知道,他曾做過不少知名軟件項目,技術過硬,性格內向卻負責,絕不是干違法勾當的人。可那晚,房門被撞開后,他被塞進警車。
此后,公司法務和親屬嘗試各種辦法尋找他,卻得到答復:“因案情重大,當事人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對方還說:“此案涉賭資金龐大,嫌疑人不能放。”然而具體證據、資金流向、賭博環節,全都語焉不詳。這事看起來并不簡單,可沒人能撼動跨省偵辦的既定程序。
7月7日那天剛被抓時,暴繼業還疑惑過:“我真的不知道啥事,也沒干壞事,我兒子也沒做過違法的事情啊……”可誰能給他答案。
到了高邑縣公安局,他被簡單提審,又被:
二次轉運。
這次是開往新樂市方向。車輛行駛約一個多小時后,停在一棟陳舊的建筑門口——門口標牌還寫著賓館,四周窗戶卻都拉著密不透光的黑簾。
樓道里燈火慘白,他和兒子暴欽瑞、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記忠、堂兄弟暴紀濤等人被分開關押,每人一個單間。那不是旅館房間的樣子,空間狹窄、空氣渾濁,唯一明顯的設施是:
一把鐵銬在地上的審訊椅。
他的眼睛被黑色頭罩蒙住,身上拷著手銬腳鐐,冷颼颼的空調風直吹腦門。有人告訴他:從現在起,他要在這里“接受審查”,不得與外界聯系。
按道理,“監視居住”是比羈押更寬松的強制措施,被執行人可以在家或指定住所活動,然而現實卻是另外一番景象。
這里不準隨意坐臥,晚上開著燈也不許人合眼,稍有不服就挨訓斥甚至動手打。房間里沒有床,更沒有被褥,幾位暴家人統統被拷在椅子上,坐得渾身酸痛。沒人說這是多久的過程,只能聽到零星腳步聲在門外走動,偶爾有保安推門遞來冷饅頭或一點水。
最讓人崩潰的是,時常會有深夜突擊審訊,方式極為粗暴:有的人直接耳光伺候,有的人被用電棍或手搖電話機電擊,有的被棒子擊打。父親暴繼業后來想起,自己挨過幾次打,卻最擔心兒子暴欽瑞的處境;他時常聽見隔壁隱約的慘叫。
審訊內容集中在所謂2014年毆打農民工、放高利貸、聚眾賭博等罪名,可他根本沒干過這些事。奇怪的是,警察似乎并不急于找實證:
而是不斷要求他們“交代”,用刑訊逼供來填補口供。
再看那個同樣被送往“指定居所”的邢燕軍,他所在的公司“優友互動”主打在線棋牌和休閑游戲。有同事解釋,他們平臺的虛擬幣不具備兌現功能,根本不構成賭博閉環。
可是外地警方聲稱抓到大規模資金流動線索,認定該公司“開設網絡賭場”。沒人能質疑偵查部門的權力,尤其在強調“跨省協調”時,任何技術狡辯都顯得徒勞。
最初,內蒙古當地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證據不足,不予批捕。聽到這個消息,邢燕軍的哥哥邢躍軍喜出望外,覺得弟弟很快就能回來。可意外的是:
警方隨即把不予批捕的人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并關押在某個不公開的地點。
家屬多次想托律師與他見面,卻都被拒絕。而在幾個月后,官方依舊沒拿出有力證據,倒開始出現內部分歧。檢察院一再強調此案難以定罪,公安卻覺得只要逼出一個“完整供述”,就能先行移送起訴。
這樣的拉鋸下,一紙“指居”就成為一個灰色地帶:
既不算正式逮捕,也能無限延長關押時間和刑訊強度。
正當家屬期待下一次的變動時,卻只等來了噩耗——邢燕軍已于4月3日凌晨在指居期間意外死亡。起初說是自縊,后來又改口說是心臟病。可具體死在什么地方,何時送醫,警方都語焉不詳。
另一邊,在河北石家莊的新樂賓館小黑屋里,時間過得如同凝滯的泥沼。過去他們盼著能被押到看守所,至少那里還有床,還可見同監室的人。
然而,這里寸步難行,甚至不知道白晝黑夜。暴繼業坐在鐵椅上,每頓只分到一個冷饅頭,咸菜少得可憐,水也只是一小杯。兒子暴欽瑞被關在別處,他一直想見見兒子,卻根本沒有機會。他猜兒子恐怕也在遭遇同樣對待。
直到7月19日深夜,暴繼業迷迷糊糊間聽到兒子那屋隱約的聲響。先是壓低的咒罵與喝令,接著傳來斷斷續續的慘呼,又突然安靜下來。然后一個聲音極低沉地冒出:
“完蛋,電疵了。”
僅此一句,讓他心頭狂跳,可束手無策。拷在椅子上的他,透過面罩縫隙只看見走廊上一晃而過的人影。
第二天,情況反常:暴繼業的手銬腳鐐被松開,飯菜變好了,有熱乎的牛奶和雞蛋。中午還給了兩個包子。他卻吃得心驚肉跳,總覺得這個“優待”不正常。
果然當天下午,幾個領導模樣的人來到他的房間,鄭重告知:“你兒子今天凌晨搶救無效死亡。”他腦子轟然空白,仿佛被雷劈中。當他還沒來得及見到兒子最后一面,就被緊急宣布:
他和其他同案幾人“證據不足,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立即釋放。
偌大一個專案行動,說撤就撤,說放人就放人。暴繼業被扔到賓館外,腿都快軟了,不知道該去哪兒。此時,他才意識到,兒子暴欽瑞已再也無法回家。
家屬趕到醫院,看到死者身上遍布青紫傷痕,耳鼻流血,腳底破損,簡直慘不忍睹。醫院建議法醫解剖,卻遭到地方部門的拖延。后來在更高級別檢察院介入下才進行尸檢,最初結論仍是“心源性猝死”之類的籠統說法。
直至2024年,才通過二次權威鑒定確認:暴欽瑞死因是長時間酷刑與束縛導致肺栓塞并發急性呼吸衰竭。從他被抓到死亡,只有短短十三天。
相比“5·25”案件的迅速落幕,邢燕軍案在呼倫貝爾則拖得更久。2023年11月16日被拘留后,邢燕軍在2024年4月3日被宣布死亡——同樣是在指定居所里。家屬痛苦至極,可當地公安再無更多解釋。
消息傳出后掀起軒然大波。大家都難以相信,那個常年伏案寫代碼、健康并且還算樂觀的中年工程師怎么會突然死亡?官方說法含糊不清,死因時而說是“自縊”,之后改作“心臟驟停”。直到年底,警方才終于宣布:
撤銷案件,說是經查未發現犯罪事實。
看起來一切風平浪靜,然而邢燕軍卻已永遠離場。只有他哥哥邢躍軍沉默地捧著那份寫著“無犯罪事實”的文書,悲痛無言。
在這兩地兩起事件中,有許多細節驚人相似。
都以大張旗鼓的專項行動開始,高喊打擊涉黑或嚴查涉賭的名號,并把嫌疑人關押在非正常的賓館或招待所里,切斷一切外部聯系。
都進行到了后期才發現根本沒有充分證據,可卻發生了嫌疑人在指居期間離奇身亡的慘劇。
最后,都以一張無罪或撤案的通告草草收場。這不禁讓人疑惑,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項制度:
究竟是為了減少羈押,還是成了更為隱蔽的酷刑場所?
在河北,高邑縣人發現,只要辦案需要,就可以把本地嫌疑人拉到百公里外的新樂市,以此繞過一些監管規定。
在內蒙古,新左旗公安局則能輕而易舉地把遠在北京的人抓回去,無固定住所之說讓他們有理由施行指居。
一旦進了“指居”,就失去了探視、律師見面和公共監督的途徑:
審訊環境完全由辦案單位說了算,酷刑逼供乃至人命喪失都在黑箱中發生。
等到案子撐不下去,或上級機關發現證據不足,就來個釋放或撤案,卻沒人能挽回被折磨或失去的生命。
暴欽瑞和邢燕軍就是典型的例子:先被扣上嫌疑標簽,最后卻沒有任何定罪結論,只徒留一地悲嘆。
2024年的春天,那份沉重的尸檢報告上面寫著暴欽瑞是被暴力與束縛導致肺動脈血栓栓塞死亡,不再是最初的自然病死之說。
后來聽說已有警員被逮捕,有的人以“刑訊逼供”罪移送法辦。暴韶瑞、暴記忠、暴紀濤和其他村人也都恢復了日常生活,卻再也難回從前。村里人要是打聽:“究竟怎么回事?”也無人能答。
官方在暴欽瑞去世后,撤銷了案件,說法是涉案事實不充分。那為什么非要抓人,還把暴欽瑞害死?
蕾絲的疑問,也在北京的邢躍軍腦海里不停縈繞。弟弟邢燕軍早年:
跟隨雷軍團隊開發過知名軟件。
離開大公司后,邢燕軍也創辦或加入創業項目,主攻棋牌類APP。他認定自己走的是正當事業,從沒想過會被扣上“網絡賭場”罪名。
更何況,如果真有違法證據,怎么檢方最初就不批捕?怎么又要用“指居”來逼供?
在邢燕軍去世后8個月,案件終于撤銷,這場跨省追捕像一場戲,說停就停。
如果不是在那個“黑箱”里,或許當時他有機會得到及時的醫療,或者根本就不會意外死去。可一切都已無法倒轉。
這兩地的類似經歷被稱為“監視居住黑洞”。法學界早就討論過:按照立法初衷,監視居住本應在保證偵查順利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尊重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殊不知實踐中卻被當做另一種形式的秘密關押,甚至比看守所更嚴酷。這種臨時的賓館、招待所幾乎變成:
任人擺布的法外之地。
在暴欽瑞案中,警員為了討口供,不惜使用老式手搖電話機電擊,原本只在早年的刑訊材料里見過的畫面,居然再次出現。而邢燕軍案中,當檢察院認為“不具逮捕條件”時,公安卻為了獲得口供而變相羈押。
死者最終都帶著滿腹冤屈離開人世,留給家屬的是無盡的疑惑與追問。
多年后,或許偶爾“5·25專案”“新左旗涉賭大案”的塵封往事還會再被提及,但更多人只記住了最后的簡單結果:人被證明無罪,卻已不在人世。而那些親歷者們,再也無法從這片陰影中徹底走出。若再追問:“怎么會這樣?”他們也只能搖頭,沉默以對。于是,一紙說“案件不成立”的決定,就成為最冰冷的注腳:
抓捕時鑼鼓喧天,關押時暗流洶涌,死亡后云淡風輕。
如果說法律本該保障公平正義,那些葬送其中的生命,該向誰討回公道?只怕無人作答。他們終究沒能走出那扇緊鎖的賓館房門。燈光滅了,審訊結束,走廊里偶爾還會回蕩一句冷冰冰的話:
無罪釋放。
可在當事人的家門口,永遠缺了那個人的身影。
對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法律界開始一輪新的討論。有些人呼吁:要么徹底取消,要么硬性規定監督手段和最大時限,不能再隨意操作。可每一條制度的變革都需要漫長過程。那些被冤屈、被酷刑、被迫害以致亡的人,再也回不到他們深愛的土地和崗位。就像一場無聲的災難,來時迅猛,去后只留滿目瘡痍。
寫于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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