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金鑫YOYO
來源丨微信公眾號@一個符號工作室
創業真的有操不完的心。2025年頭三個月,就發生了和版權相關的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 我做跨境電商的時候,因為小白啥也不懂,忽略了產品的外觀專利問題,被人投訴下架,然后疊加亞馬遜二審停店,由此帶來的損失已有5位數;
第二件事,是 我 為了響應 某設計大賽單位要求,向 國家版權局申請 著作權登記證書,歷時2個月幾經更改,終于成功下發。這說明國家現在已經承認,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權歸屬于創作者本人。
PS:如果你也是一名AI藝術家,需要申請版權,可以找我有償代辦,量大從優。
第三件事,是我發現自己在網易云音樂上發表的一首AI音樂被盜用了。
本來我是一無所知的,前幾天發現有網友留言,說是通過“聽歌識曲”功能搜來的,因為這首歌被用到某某商業短劇的某一集里面了。
三件事看似毫不相干,但偏偏都集中在知識產權領域。
第一件事讓我長了個教訓:那就是做生意沒有捷徑能走,急功近利不會有好運氣,更何況還是在美國最嚴苛的亞馬遜平臺。
第二件事傳遞了一個好消息:去年還有爭議的AIGC作品版權歸屬問題,今年已經不再是一個問題。有了這一紙證書,以后作品如果真的被盜用,AI創作者們是完全可以靠法律維權的。
第三件事傳遞了一個壞消息:那就是我不知道如果較真去維權,值不值得、能不能成功。
短劇我還特地花錢看了,只用了我音樂中的一小段,時間不長。雖然畫面精良,音樂配得也還可以,但劇情內容惡俗,可能高中或大學生會比較喜歡。
我根本沒想到自己的AI音樂作品會被人盜用,因為實在想不通什么樣的人,會偷偷拿音質不佳、也不成熟的作品去商用。
最讓人生氣的地方是什么?
如果用在自娛自樂的短視頻里也就算了,我不會跟一個普通人計較; 如果是用在知名電影里也就算了,畢竟還值得拿出來吹牛逼。
偏偏用到短劇這種暴利行業中,還是我最痛恨的那一種垃圾短劇。這不僅對我的作品是一種侮辱,更對我本人是一種挑釁。
更何況,還是那種不良社會價值觀導向的短劇。國家曾經下架整改多少部了,就這樣,還是不能阻止有人和錢去批量生產。
我甚至在想:對方有沒有可能就是認識我的人呢?故意惡作劇?然后雇傭網易云音樂的小號來告訴我?畢竟盜用我的作品,只要沒人來舉報,我永遠也不可能知道。
來自熟人的惡意,比陌生人更惡心。
想起《哪吒2》電影導演“餃子”說的話:“出來混,最重要的是出來。 ”——我覺得這句話很有問題,如果你不懂江湖規矩就“出來”,會被殘酷的社會啃得啥也不剩。
“會混”比“出來”更重要,不會混就敢自立山頭,誰會認你呢?
我們為什么要維權?維權時是真的是為了錢嗎?爭一口氣罷了。
賠錢,只是一個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最差的結果,就是即便你投訴了,對方也可以選擇下架或修改,然后事情不了了之。
再如何追責,你只能去投訴某個短劇播出平臺,再往下他們還可以把責任推卸到內容發行方或生產方……浪費這種時間,沒有任何意義。
而那個當初盜用你音樂的人,說不定早就干一票跑了,誰能追究到那個人的身上呢?你連對方是誰最后還是搞不清楚。
我知道今天有很多創業者,其實都在處理這種瑣碎的事情。在稍微有點規模的公司里,這類問題通常都交給了行政或法務,有的問題非解決不可,有的可解決可不解決。
它們說重要也不重要,但是聰明的老板會把目光放在賺錢上;而對于有些初創者來說,這筆錢可能就是第一桶金的來源。
你看,發明“真香”網絡表情包的博主 王境澤,不就靠版權躺賺百萬嗎? 再不濟,我能不能把跨境行業吃虧的錢,靠維權再補回來?
維權維得好,就是一筆橫財;解決得不好,既浪費時間又丟人。
最后,不要得罪任何小人。敬畏版權,敬畏技術,更敬畏人性。
作者丨金鑫YOYO
來源丨微信公眾號@一個符號工作室
官網丨www.one-symbol.cn
「一個符號工作室」創始人金鑫YOYO,10年互聯網營銷+品牌公關人,全網620萬影響力垂媒/自媒體原創作者,AIGC跨界藝術家,前網易高級運營專家,南京大學2010級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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