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康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投訴舉報處置機制,全年12345和12315熱線受理各類消費者投訴、舉報、咨詢21961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61萬元,確保了消費投訴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消費者滿意度得到進一步提升。
在第43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為持續推進放心消費行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安康市市場監管局自3月11日起陸續公布2024年度全市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涉及商品質量、預付消費、未成年人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和處置情況,并對案例進行分析提示。希望通過這些案例分享,進一步提升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維權意識和能力,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家電“三包”要履行 維權退貨顯真情
案由及結果
高新區李女士在某家電經銷部花費5800元購買集成灶一臺,使用后發現有故障,經售后多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李女士便向商家提出退貨要求,但商家不同意退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經高新區維權部門多次調解,督促商家履行家電“三包”義務,最終商家退還李女士5800元購貨款。
消費提示
消費者在購買家用電器時,要盡量選擇正規家電銷售場所進行消費,同時要對購買的品牌進行提前了解,掌握其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相關情況。
手機藏貓膩 維權討公平
案由及結果
漢濱區簡先生在興安中路一手機店購買價值6100元品牌手機一部,后發現該手機已被激活3次,且有他人登錄信息,認為自己受到消費欺詐,要求退換手機。經查,手機確實存在售前被激活的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達成和解,消費者繼續使用手機,被訴方退還購機費3000元整。
消費提示
消費者盡量到證照齊全、信譽好,銷售服務規范,售后服務有保障的商場或品牌的官方渠道購買電子產品。同時建議購買此類商品時現場查驗、減少消費糾紛。
來源:安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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