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豐縣人民法院潭山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案件。為全面了解案情,實質化解爭議,潭山法庭一行3人前往案涉地點進行現場勘察。
實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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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該案中,原告某村委會與四被告于2002年簽訂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約定原告將集體使用的土地(此前為磚廠)交付給四被告興辦木材加工生產車間,未約定合同期限及土地具體四至范圍。原告稱被告多年未按期交場地租賃費,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案涉土地。被告則稱其于2003年與原告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合同,2003年合同約定的土地范圍覆蓋了2002年的土地范圍,而2003年的合同約定了期限,且未到期,依據此合同約定,被告暫時可不予返還土地,且被告在租賃期間添設了廠房等設施,原告應對被告進行補償。
實地勘察
02
勘察過程
在法院與鄉政府聯動調解后,雙方爭議仍然很大。考慮到案件的復雜性,為了更清楚地查清、核實案涉土地的四至等實際情況,全面掌握案情,承辦法官帶隊深入爭議地塊,對土地四至、現狀及添設廠房情況逐一拍照記錄,并邀請雙方當事人、村民代表共同確認邊界、畫出現場勘測圖。通過現場詢問、“面對面”勘察,固定了關鍵證據。
03
勘察成果
現場勘察結束后,承辦法官對勘察結果進行了總結,并將相關材料進行整理固定證據,為案件的后續糾紛解決奠定了基礎。針對雙方對添設廠房的價值未達成一致意見,承辦法官向雙方釋法析理后,引導雙方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解決。
本次現場勘察不僅有助于全面了解案情事實,還增加了案件辦理的透明度,讓司法公正“看得見”“摸得著”“感受的到”,增強了當事人對司法公正的信任。下一步,宜豐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深耕“田間地頭”,實事求是,重勘察,多走訪,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熱切期盼,以司法之力繪就鄉村振興新圖景!
編輯:周彬 一審:范建蘭 二審:易銘 終審:黃桂芬
出品:宜豐縣人民法院新媒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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