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起,廣州交警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涉牌、非法改裝、騎乘人員不戴頭盔、闖紅燈、闖限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道路出行環境。
今日上午,廣州交警在天河立交橋底附近開展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記者在現場看到,有多臺電動自行車被攔下,有的是因為車主沒有戴頭盔,有的是因為車主遮擋號牌,有的則是車主沒有按規定懸掛號牌。其中有一名車主因為沒有戴頭盔、搭載成人、不按規定懸掛號牌,被罰150元。
現場有一名車主因電動自行車沒有上牌被扣車,該車主表示,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已經購買三個月了,因為忙著找工作,沒來得及去上牌。現場還有一輛外地牌照的電動自行車被攔下,因未懸掛本地號牌,最終被扣車處理。
記者留意到,現場扣留了一輛懸掛666666號牌的電動自行車,經交警掃碼核實,該號牌為假號牌。
新規落地初見成效
涉電動車事故亡人數大幅下降
據了解,《規定》正式實施后,全市通過構建“精細管理、宣教先行、科技助力、嚴查嚴管”的綜合治理模式,聚焦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的問題不斷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開展新規普法進一步提升市民群眾的守法意識,依托視頻取證設備等科技力量抓拍取證,通過“定點整治+溯源追究”的執法模式嚴查重點違法行為等,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
據統計,自《規定》正式實施以來,全市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比上升超過130%。在廣大交通參與者和全市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亡人數同比下降近30%。
廣州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量已達580多萬輛
雖然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電動自行車通行問題依然存在。截至目前,廣州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量已達580多萬輛,交通安全問題也逐漸凸顯,路面上涉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仍然突出,給廣州市交通管理帶來較大壓力。
自3月12日起,廣州交警將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行為采取事后追溯處罰手段,全面強化執法管控。
15條道路試點“機非混行車道”
為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去年以來,廣州交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在新港路、中山大道西、機場路等路段開展“機非混行車道”試點工作,在沒有增加道路資源的情況下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截至目前,廣州共設置了15條“機非混行車道”,交警部門將收集實行階段的實際效果,綜合評估不斷優化提升。
同時,通過推進實施多個點位“微改造”。如對金沙洲大橋東行上橋合流處拓寬非機動車駐足空間、實施機非交替放行,對西堤二馬路人民橋段、廣園東路禺東西路優化慢行交通組織,在冼村路段設置后繞式公交車站,推動東風路、解放路人行天橋梯道坡面改造等,不斷優化通行條件,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
交警部門提醒
根據《規定》相關內容,電動自行車有3次以上違法記錄,經通知后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可以扣留車輛。
此外,交警還提醒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避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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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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