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城陽區住建局公布青城住建罰〔2024〕30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青島玉泰地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玉泰公司”)承建的青特·悅海府項目C地塊2.3期(3#、5#樓及地庫項目)存在的安全生產違規行為進行了相關處罰。
實際上,這并不是青特樓盤第一次收到官方罰單,其在城陽區、市北區的多處項目就曾出現不同原因的違規行為。
曾被稱為青島樓市“績優股”的青特置業,近年為何屢“掉鏈子”?
據處罰決定書顯示,青特·悅海府項目C地塊2.3期在施工過程中,涉嫌存在施工單位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行為。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該規定明確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針對這一違規行為,城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作出了處以5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
該條款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若存在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行為,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責令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若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還將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是建筑行業的生命線,重在“治未病”。將法律的震懾力前移,讓更多企業、更多人把安全生產當成頭等大事,是保障建筑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然而,青特·悅海府項目此次因安全生產違規被罰,無疑為整個行業敲響了警鐘。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不是青特樓盤首次接到“官方罰單”。自2024年以來,青特濱湖國際II期、青特·星城以及前文提及的青特·悅海府等多處項目都因存在違規行為而被相關部門處罰。這些違規行為不僅涉及安全生產管理,還包括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以及夜間施工噪音擾民等問題。
以青特濱湖國際II期項目為例,2024年12月30日,青島市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項目施工單位青島盛和信達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
據青城行執行罰字〔2024〕第832號顯示,2024年12月2日查處時,該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且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為此,青島盛和信達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被處以1萬元罰款。
同日,青特·悅海府C地塊2.3期項目也因夜間施工噪音擾民問題被處罰。
據青城行執行罰字〔2024〕第845號顯示,2024年12月3日查處時,臨沂辰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流亭街道雙流高架西、膠州灣高速南的青特·悅海府C地塊2.3期項目工地,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為此,臨沂辰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罰10000元整。
屢罰屢犯,青特樓盤的違規行為引發了社會對建筑行業亂象的關注。如何規范行業行為,保障安全生產和施工質量,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俗話說,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對于廣大購房者來說,不僅要“有得住”,同時也要“住得好”。房屋的質量和安全是購房者最為關心的問題,也是房地產開發商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然而,當前建筑行業中存在的安全生產違規行為、施工質量問題等亂象,不僅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也影響了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如果將所有的磨礪都看做“試金石”,那當下的樓市無疑是對開發商最好的檢驗與沉淀。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開發商應該脫離過往的瘋狂擴張模式,全力投入品質之爭。將品質力、交付力作為優秀房企的核心驅動,這才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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