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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的終極目標,在于打造一個既能激發市場活力、又能守護社會底線的容器。”
文 / 巴九靈(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
“通脹年年有,但工資已經好幾年沒漲了。”
“6000也是低收入,起碼得提高到一萬吧。”
兩會剛過,不少網友回味提案,覺得“最良心的”,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恰逢3月是一年一度的退稅季,“稅”這個詞,也高頻率現身熱搜——無數打工人開始盯著個稅APP,想看看有沒有“意外的驚喜”。
截圖:小紅書、微博
然而,也有不少網友表示:“即便填滿了所有扣除項,工資單上被劃走的稅款,依然有些肉疼。”
“不淡定”的評論同樣不少:
“我妻子全職帶娃,全家的開支都靠我這份工資,為什么不能合并計算家庭支出?”
“丁克夫妻可以享受雙份專項扣除,二胎家庭反而要倒貼?”
二胎家庭
當前,在中國的個稅收入結構里,約六成來自于居民工資薪金所得,剩下則主要來自財產轉讓、利息股息紅利和經營所得等。一般而言,老百姓收入越高,財富越多,相應創造個稅收入越高。
近幾年,居民收入增長承壓、國內需求不足,因此,“提升個稅起征線”“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稅負,增加實際到手收入,釋放消費潛力”等呼聲越來越高,并在兩會期間達到頂峰。
然而,個稅改革也絕非簡單的數字調整,而是新階段下牽動宏觀戰略與微觀民生的關鍵切口,這道算術題遠比人們想象得復雜。
第一道算術題:起征點的變遷
所謂的個稅起征點,學術名稱為“基本減除費用”,即滿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扣除費用,按理不應征收個稅。
回顧歷史,我國曾因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持續提升,多次修改過該數額,對中低收入群體來說,算得上“大禮包”。
1980年,中國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為800元/月,2006年提至1600元/月,2008年提至2000元/月,2011年提至3500元/月。最近的一次提升,發生在2018年四季度,定在了5000元/月,并維持至今。
算起來,1980年后的4次調整,主要發生在近20年,平均起來大約每5年調一次——距離上一次調整,已過去6年多。
1980年的上海工人
一般來說,決定是否調整起征點,主要考慮三大因素:居民生活支出、財政承受能力和物價水平。其中,首要因素是城鎮居民實際生活支出水平。
2018年,我國的人均GDP尚未破萬,為9780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人民幣28228元,中位數為24336元,三項分別比2011年提升了約80%、29%和97%。而那一次,提征幅度為43%——5000元,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前瞻性,高于當時每月約4200元的家庭平均負擔支出。
2024年,我國的人均GDP已來到了13445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人民幣41314元,中位數為34707元,分別又比2018年提升了37%、36%和32%。
拋開匯率等因素,單純看10萬/年和每月1萬這兩個建議數字,相當于把起征點再提升了67%-100%,遠高于此時5760元的家庭平均負擔支出。
除了適度提高個稅起征點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擴展和優化,也能為老百姓進一步減負。
2019年推出并延用至今的專項附加扣除共有6項,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
近些年,“半老齡化”社會正在逐步形成,一方面,中年群體被養老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另一邊,年輕的父母們也被精細化育兒的“軍備競賽”搞得焦頭爛額。
醫療支出壓力
本次兩會期間,各方繼續聚焦社會熱點、痛點,試圖從兩方面提出建議、完善制度:一是提高現有項目扣除額度,例如階梯式贍養老人扣除標準;二是增設新型扣除項目,如雇傭保姆費用等,以精準回應家庭照護負擔的稅負公平訴求。
第二道算術題:財政賬
但凡事都有多面性。提高個稅起征點,既需要權衡居民生活成本,也要考慮財政的可持續性。若起征點過高,會導致財政減收規模過大,可能還會加劇地方財政壓力,并削弱中央對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能力。
2024年,全國財政收支矛盾加劇。前三大稅種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分別下降3.8%、0.5%,消費稅逆勢增長2.6%。而位列第四的個稅收入為1.45萬億元,同比下降1.7%。
從區域上看,2024年各省份的個稅收入普遍不及年初的預期。前10強省份中,有8個出現負增長,其中山東(-10%)降幅最大,僅四川(+2.6%)和廣東(+0.4%)實現正增長。
這一分化源于多重壓力:一是2023年8月,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導致了2024年的政策性減收;二是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拖累了房屋交易個稅等財產轉讓所得收入;三是部分行業利潤收縮(如制造業利潤下降3.3%)與企業經營困難,間接抑制工薪階層收入增長。
此外,物價低迷,CPI僅上漲0.2%,進一步拉低以名義收入為稅基的稅收增速。
由此可見,個稅調整涉及經濟結構轉型、區域發展差異、民生保障需求等多重因素,其復雜性與系統性特征,決定了改革不能依賴“一刀切”的簡單手段,需立足全局統籌施策。
個人房貸對個稅亦有影響
外國經驗與個稅未來
探索個稅改革路徑時,國際經驗也能提供多維度的參考。以美、歐、日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其稅制設計中蘊含的“動態適應性”與“家庭本位”理念,也值得結合中國國情進行本土化改造。
比如美國體系,主打“自動防通脹”和“家庭友好”,每年會根據物價漲跌自動調高起征點,保證老百姓的錢包不被通脹“啃”得太狠。
如2025納稅年度,單身納稅人標準扣除額,較2024年增加400美元至1.5萬美元。此外,美國夫妻還能選擇聯合報稅,享受更高的扣除額與更優的稅率級距,相當于國家給養娃養老“打折”。
日本的特色則是“算完再交”,體現了精細化扣除與征管激勵的協同。比如打工人可以收入扣完房貸、養娃、看病錢再交稅,同時“藍色申報表制度”,讓規范記賬、誠信申報的納稅人能享受優惠。
長期以來,日本個稅自愿申報率在發達國家中屬于較高水平,疏堵結合,實現了“少耍心眼多省錢”。
日本家長送孩子上學
而德國的“家庭系數法”,允許夫妻倆把工資加一起平分,比如合計12萬歐元的收入,拆成兩個6萬單獨計稅,能省18%的稅。若疊加子女專項扣除,四口之家的綜合減稅幅度可以達到46%。
不過該制度也有副作用——變相鼓勵在家帶娃,導致德國女性上班率只有54%,比北歐國家低一大截,每年還讓官方少收200億稅款。
基于這些國際經驗,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提出了結合“基準扣除+動態調整+家庭因素”的改革框架。
比如遼寧大學校長余淼杰的建議里,除了提高起征點,還應在北上廣深等高成本地區試點更高標準,同時探索家庭聯合申報制度,允許將0-3歲嬰幼兒照護、失能老人護理等剛性支出納入專項扣除,通過區域差異化和家庭單元計量,可以緩解高房價擠壓效應與單職工家庭稅負過重問題。
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李提議,贍養老人應按照階梯額度設置,比如贍養1位老人對應每月減免額3000元,2位老人對應每月4000元,3位老人對應每月5000元。
濟南陽光大姐企業董事長卓長立提議,增加“養老服務和病人陪護”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考慮到現在老年群體和病人群體的花費比較多,能減輕年輕人的經濟壓力。58同城董事長姚勁波則提議,“雇傭保姆費用”的扣除額度,應在每年2-3萬元。
結語
值得注意的是,個稅調整更側重中高收入者并具有中長期效應,兩者需在動態評估框架中,結合目標差異與作用周期統籌考量。
總而言之,個稅改革探索的本質,是通過稅制設計將社會成本轉化為制度紅利。當家庭的教育投入、贍養支出能夠獲得稅收補償,當工薪階層的收入增長不被通脹隱性侵蝕時,稅法的調節功能便從簡單的財富再分配升華為社會價值的再平衡。
而個稅改革的終極目標,在于打造一個既能激發市場活力、又能守護社會底線的容器。在這個容器中,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潛力、高收入階層的公益熱情、低收入家庭的發展希望,都能找到與時代脈搏同頻共振的支點。
本篇作者 | 袁一音 | 責任編輯 | 徐濤
主編 | 何夢飛 | 圖源 | 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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