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總則第十七條明確提出“國家加強文物保護信息化建設,鼓勵開展文物保護數字化工作,推進文物資源數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這是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加強文物數字化、信息化工作,意義非凡、影響深遠。以下結合自身工作體驗,淺談對文物保護信息化建設和數字化工作的認識。
信息化——時代趨勢
當今時代,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以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為代表的現代新技術、新理念風起云涌、推波助瀾,帶動新一輪的信息化浪潮更加聲勢浩大、席卷全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屋建瓴、審時度勢,敏銳把握信息化發展的歷史機遇,及時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制定實施國家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吹響了從“網絡大國”向“網絡強國”的時代號角。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聚焦點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正在改變陳舊模式,重塑傳統行業,推動優勢產業。創新發展成為每一個行業的必修課,文物領域也不例外。信息化在推動我國從文物資源大國向文物保護利用強國的跨越式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數字化——必然選擇
數字化過程是將復雜多變的信息轉變為可度量的數字數據,再以這些數字數據建立起適當的數字化模型,轉變為一系列二進制代碼,引入計算機內部,進行統一處理。數字化不能完全無縫復制、記錄現實世界的所有信息,但是,通過數字化技術,可以建立對應現實世界的數字模型,表述其蘊含信息的數字空間。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指出,文物是指人類創造的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對文物的保護管理和研究應用,應當盡可能地保存與挖掘文物“已知的”和“未知的”信息價值。數字化工作既能充分記錄文物本體信息,起到保護作用,也能在最小干預文物本體的情況下充分表達文物價值,達到利用目的。采集文物信息資源(即文物資源數字化)理所當然地成為永久保存文物信息和充分挖掘文物價值的必要手段之一。
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中所指的信息一般表現為四種形態:數據、文本、聲音和圖像,也是進行資源數字化工作的最基本元素。數字化四種基本元素的有機組合,出現了影視作品、三維制作、虛擬場景、沉浸體驗等多態呈現,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混合現實,這些都已經躍居潮流之上,成為時代新寵。數據資源的可復制、可再生、可關聯、可共享等基本特征,決定了數字化的強大生命力和廣泛影響力。在數字化賦能下,才有可能通過線上與線下互動、本體與價值展示、真實與虛擬表達等多種模式和多方渠道,實現遠古與現實的碰撞、傳統與現代的融合;通過信息化轉型,我們有了更好的技術手段,去激活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讓文物活起來。
數字化歷程——探索前行
文物領域的數字化工作起步并不晚。早在20世紀60年代,全球博物館與檔案機構已經意識到數字化在提高藏品資源管理效率、提升文物研究水平、擴大文化傳播效果等方面的巨大潛力,一些大型博物館嘗試開展計算機網絡建設。我國文物博物館領域的文物資源數字化工作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從故宮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單位率先利用數字化技術開展文物信息采集和展示,到云岡石窟運用近景攝影測量技術進行洞窟測繪,各單位逐步建立起文物資源管理數據庫。縱觀如今的數字博物館建設,文物數字化技術的深度應用如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在此過程中也有一些曲折和困難,如人才缺乏帶來的業務推進困難,標準不一影響資源共享等,但文物數字化、信息化發展的步伐始終沒有停滯,并不斷取得豐碩成果。
經過多年探索,文物數字化保護項目在我國取得顯著進展,成為文物保護的重要手段。通過高清拍攝與三維掃描技術,精準捕捉文物的形態、色彩、紋理乃至細微結構,實現數字化記錄與保存,積累了大量文物數據資源,有效降低了文物實體展示、研究過程中的物理損耗風險,拓寬了文物的傳播范圍與影響力,為文物保護、修復及學術研究提供了寶貴的數據支撐。
在文物數字化、信息化推進過程中,兩個要素發揮了重要作用:“技術發展”是不可忽視的牽引和輔助措施,“業務需求”是明確方向的驅動力量。以影像拍攝為例,從原始的膠片拍攝到數碼相機,從低像素到高清高精度,從二維照片到三維影像,技術的持續發展和更新推動了文物數字化的精細和精準。在業務層面,2001年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啟動的“文物調查及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首次以數字化手段調查完善我國文物行業的國情資料,隨后開展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長城資源調查、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直到正在開展的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數碼影像拍攝、基礎數據庫建立、網絡互聯互通、北斗坐標精準定位、遙感影像比對識別等數字信息技術的應用越來越深入、越來越完善。通過業務驅動,尤其是在國家文物局的統一部署下,文物信息化人才、技術、標準、網絡基礎設施、管理運行機制都得到極大發展。在當前文物資源活化利用的強力需求驅動下,文物和文化遺產領域中知識圖譜、生成式人工智能、VR、AR等新技術的應用也日趨成熟和普遍。文物保護領域的數字化、信息化正蓬勃發展、方興未艾。
信息化發展——前景輝煌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文物數字化、信息化工作,強調要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實現文化建設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把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發展優勢。
在習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文物保護信息化建設和數字化保護工作按照“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文物工作要求,通過建設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推動文物安全保護與現代科技融合創新,全景呈現文物國情資源,全面增強文物安全保護監管、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文物價值挖掘服務與資源共享利用水平,目標更明確、步伐更堅定。
展望未來,文物數字化和信息化的發展前景廣闊。在文物數字化應用與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下,立足于文物和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建設文物綜合管理大數據平臺,建立健全大數據助力文物保護管理與科學決策機制,結合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強化文物安全協同管理,提升文物安全保護監管能力,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線,不斷提高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和管理服務效能,促進文物活化利用。通過文物和文化遺產的數字化賦能和信息化轉型,以數字化手段實現文物行業資源全覆蓋、可呈現,讓文物國情看得見;以網絡化手段實現文物保護工作能監管、可控制,讓文保工作管得住;以智能化手段實現文物管理決策更加科學化、有依據,讓文保措施用得上,為推進我國文物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作者系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圖文來源于“中國文物報”,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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