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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律師在朋友圈發了一個案件的花絮:
庭審結束后,因為當天恰巧遇到被告人的生日,于是在庭審結束后,法官讓參加旁聽的被告人妻子,從旁聽席走上審判庭,在他被還押之前和他打招呼,道一聲生日快樂。
法官的這一善舉,引來律師圈贊聲一片:這是位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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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刑事案件激增,這確實讓我想不明白,不知這是怎么回事。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5年工作報告披露: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75.3萬人,提起公訴163.1萬人。而同時,又依法不批捕38.8萬人、不起訴40.2萬人。
這說明全國2024年至少有242萬人被刑事拘留,這個數字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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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導拍攝的電視劇《底線》劇中宋羽霏法官指揮庭審:請法警卸下被告人的戒具!
我覺得這個情節值得全國的刑事法官好好看看,這應該是常態!關于去除戒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三條: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正裝或便裝,不著監管機構的識別服。人民法院在庭審活動中不得對被告人或上訴人使用戒具,但認為其人身危險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我個人做刑事案件不多,2021年在湖北荊州中級人民法院做了個案件,審判人員就忘記了卸下被告人的戒具!這本身是些記者涉嫌敲詐勒索罪,人身危險性你說大不大?更好笑的是,對一審宣判無罪的2名被告人,二審法庭竟然也給戴上了戒具!這妥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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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這個案件,因為被告人的妻子和我一起到了湖北,庭后我懇請法官能夠允許他妻子和他見一面,說句話,畢竟已經1年多沒有簽名見面了。
可惜,因為疫情理由,法官仍然沒有答應。
想想這真是好笑的事,妻子想在法庭上見見丈夫,都不能,這是我們司法追求的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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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浙江一律師親歷記:某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個污染環境罪案件,辯護律師見審判長沒有要解除械具的意思要直接進入法庭調查,舉手發言要求依據法庭規則解除械具。審判長同意了,示意法警解除,結果一法警站門口大聲說“不行”,辯護律師說審判長已經決定了,他于是連續兩次逼問審判長“出了問題你負責?!”審判長表情很復雜,然后對辯護律師說“要不就戴著吧”。
這里面有個“人身危險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相信律師的理由是可以排除,但法警認為可能會出問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暫行規則》明確:押解司法警察應嚴密監控刑事被告人,防止其借機脫逃,并禁止無關人員接近刑事被告人。防止被告人脫逃這是法警的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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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請法警卸下被告人的戒具,都是個難題的時候,我們看到,這位好法官竟然能夠讓妻子給過生日的丈夫說一聲生日快樂,這是多么的人性之光!
就我看來,我們似乎應該好好研究這些權利,我認為庭審后應當允許被告人和家屬有見面并簡單交流的權利,因為現在執行死刑前都 有會見的權利,何況就是普通的刑事犯罪呢?
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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