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賈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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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爭議解決中,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而訴訟是權利救濟的最終途徑。然而,許多勞動者在面對勞動仲裁時效和訴訟時效問題時,常常感到困惑:如果勞動仲裁時效已經(jīng)屆滿,但訴訟時效尚未屆滿,是否還能通過訴訟途徑主張權利?本文將從法律依據(jù)、司法實踐和風險提示三個方面,為您詳細解析這一問題。
一、勞動仲裁時效與訴訟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
勞動仲裁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時效和訴訟時效是兩個獨立的時效制度,分別適用于不同的爭議解決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實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勞動者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所以在實踐中,就可能存在今天我們要探討的一種情形,即當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已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勞動爭議仲裁委作出駁回仲裁請求的決定后,當事人起訴至法院。那么法院會如何處理,是適用一年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還是三年的一般訴訟時效呢?是否會直接不予受理呢?
二、勞動仲裁時效屆滿后提起訴訟的實踐
有過訴訟經(jīng)驗的讀者應該會了解,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都要先經(jīng)過勞動仲裁程序。實踐中,法院在勞動爭議訴訟中審查原告訴請是以是否超過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為依據(jù)。也就是說法院審查的是勞動仲裁時效,而非訴訟時效,具體可以參考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年6月11日裁判的(2021)陜民申1839號案。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法律適用“抗辯發(fā)生說”,即在法院訴訟階段,超過勞動仲裁時效只能作為對方當事人的一種抗辯事由,法院不應對其進行主動審查,更不應以此為由直接依職權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起訴,法院也會受理,但若超過訴訟時效,審判階段被告一方則有可能主張原告訴訟超過時效,進而通過時效抗辯獲勝。
三、風險提示與建議
在文章最后,筆者回復一下題目里這個問題,即勞動仲裁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沒過,當事人是否可以提起訴訟?答案是可以提起訴訟!但當事人問這個問題的初衷或者說本意不僅在于了解案件否能被受理,更在于能否得到支持。此時筆者要給大家潑一盆冷水了,那就是大概率得不到最終的支持。
這是因為,勞動仲裁時效屆滿雖然并不意味著權利的完全喪失,當事人該起訴還是可以起訴,但若仲裁時效屆滿后起訴,當對方對法律中關于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頗有了解或咨詢過專業(yè)人士,則當事人可能遭遇對方的時效抗辯,進而導致敗訴。
由此看來,無論是勞動仲裁還是法院訴訟,勞動者均應在勞動仲裁時效屆滿前及時主張權利,避免因時效屆滿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畢竟法律不會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建議當事人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后及時行使權利,必要時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以便制定更加合理、高效的爭議解決策略。
賈特律師 中共黨員、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大學,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副主任助理、黨支部委員會辦公室成員、西安浐灞國際港勞動爭議調(diào)解中心調(diào)解員、陜西省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工作隊成員、陜西省圖書館“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項目公益律師
業(yè)務領域:企業(yè)合規(guī)、勞動爭議、婚姻家事、合同糾紛、行政復議及訴訟
部分客戶:陜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西安市委網(wǎng)信辦、西咸新區(qū)灃東新城管理委員會、陜西契闊榮建設工程公司、西安諾圓安親教育科技公司、西安翔盛實業(yè)集團、四川神興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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