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成功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該案的圓滿解決,不僅有力維護了鄰里之間的和睦關系,更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了法律剛性背后的溫情。
案件追溯至2007年,原告從被告處購置了一塊宅基地。此后,原、被告分別在相鄰的宅基地上動工修建房屋,由此被告房屋前坪成為了原告回家的唯一必經之路。2017年,雙方親屬因一些瑣碎小事引發糾紛,后經派出所介入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明確約定被告需允許原告車輛正常通行其房屋前坪。后被告并未履行協議內容,原告將其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搬離放置在房屋前坪的油桶、木桶以及大小花盆等物品,確保自己通行道路無阻,且不再以任何物品阻擋。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查閱卷宗,并在庭前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電話溝通,深入探究這起糾紛背后的前因后果;庭審過程中,全面深入了解案件詳情及矛盾的核心癥結所在。考慮到原、被告之間長期積累的矛盾,法官在傾聽雙方當事人陳述后,展開了耐心細致的勸解工作,從情、理、法多維角度出發,勸導雙方放下過往成見,摒棄前嫌,以平和理性的心態解決問題。法官當庭釋法,清晰闡釋鄰里之間在法律層面有為對方提供必要通行便利的義務,一番話讓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對立情緒得到了有效緩和。
為從根本上化解這起矛盾糾紛,庭審結束后,法官冒雨前往糾紛現場,實地勘察被告房屋前坪物品實際擺放狀況,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為雙方提出合理化解決方案。經過法官調解,被告最終同意將物品重新合理擺放,保障了原告的道路通行順暢,原告也自愿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至此,雙方握手言和,重歸友好鄰里關系。
常言道,“和得鄰里好,猶如拾片寶”。相鄰權與相鄰義務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鄰里之間應當相互理解,換位思考,理性應對矛盾糾紛,共同營造睦鄰友好的社會氛圍。慈利法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理念,以實質解紛為目標,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從源頭化解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做到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
(來源:慈利法院 作者:鄭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