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鞏固優化城區道路交通設施提升行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等交通法律法規,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在城區部分路段(明細附后)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上述位置的違反信號燈指示通行、逆向行駛、不按規定停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記錄,現予以公示告知。
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正式啟用,啟用后首月首次違法只提示不處罰。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5年3月13日
來源 南陽交警權威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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